ETtoday > 熱搜關鍵字 > 舉證

舉證

超商店員惡搞!包裹丟馬桶還PO網炫耀 台南消保官曝3途徑保權益

台南東區1家OK便利超商傳出店員惡意踢踩客戶包裹毀損,並將惡搞影片上傳群組,才讓此事曝光,台南市政府消保官指出,並未接獲本案有民眾投訴,惟此案屬於毀損,民眾可舉證後提出刑事告訴毀損或民事告訴侵權,或以消保法提出申訴,以確保自身權益。

劍青檢改猛批引院檢大論戰 司法院、最高法院同回應

最高法院大法庭日前裁定,檢察官應負責舉證證明刑案被告的累犯紀錄,引起司法論戰大戰。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多次發聲明,甚至要求將新聞稿撰稿人送懲戒。對此,司法院也發聲明回應,深表遺憾與惋惜;最高法院也回應,該裁定僅拘束提案庭。

早到或遲退算是加班嗎? 律師:公司要負責拿出證據

大明為了自己方便,特意提早到公司上班,也為了運動較晚下班。從常理來看,公司沒要求大明加班,大明因為個人方便,自願提早上班、延遲下班,怎麼能夠算加班?但在法庭上講究的是「證據」,而不是所謂的「常理」。

不想買到瑕疵屋 3招避掉70%中古屋地雷

房子買貴沒關係,但若買到有瑕疵的房子,有時處理起來傷神又傷財,特別中古屋不像新建案可以直接找建商修繕,舉證有時也變成一大難題。專家就建議3招:做功課、抓重點、找反差,可揪出中古屋7成以上的問題,在買賣前盡可能排除不必要的風險。

李善植/錄音蒐證犯法嗎

錄音是保全證據、保障自我權益的一種方法,倘若無法律上的正當理由,又未經他人同意下私下錄音,可能構成妨害秘密或違法監察罪,其所取得之錄音證據,亦可能被法院認定是違法取得的證據。

國道大貨車「衝磅」挨罰9萬 駕駛辯過磅閃燈未亮...警舉證打臉

黃姓民眾在社群媒體po文稱,因過磅燈沒亮未過磅遭警方取締未依規定過磅,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同時段其他載重車輛均依規定過磅。另詢問當時執勤磅工確認過磅指示燈為正常運作,確認違規事實無誤,依違反規定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九萬元罰鍰。

雞排妹遭性騷》吳景欽/從釋字789號看司法怎麼保護性騷擾被害人

雞排妹遭性騷擾事件是否可透過司法還原真相?據大法官釋字第789號解釋裡要求,若要判被告有罪,不能僅以被害人陳述,還必須有補強證據。只是在此類案件,除了被害人外,可能無客觀證據存在,到底需要如何的補強證據,就會陷入舉證困境。

吳景欽/【雞排妹事件】從釋字789號看司法怎麼保護性騷擾被害人

雞排妹遭性騷擾事件是否可透過司法還原真相?據大法官釋字第789號解釋裡要求,若要判被告有罪,不能僅以被害人陳述,還必須有補強證據。只是在此類案件,除了被害人外,可能無客觀證據存在,到底需要如何的補強證據,就會陷入舉證困境。

汽車「行車紀錄器」不能只裝心安 播出才發現糗大了

現在幾乎每位開車人都會在車上安裝行車紀錄器作為遇到事故舉證之用,但是行車紀錄器品質良莠不齊,畫質會慢慢衰退,平常用行車紀錄器上的液晶小螢幕看不出差異,一但放到電腦播放才發現畫面糊成一片,根本無法看清楚肇禍的車輛車牌號碼,怎會這樣呢?

孩子不孝 財產要得回來嗎?專家教如何撤銷贈與|行動法庭 第88集

撤銷贈與是法院常常可以看到的官司,這種官司往往隱藏著家庭的悲歡離合,父母子女關係、男女聚散的故事,官司的背後含有親情與感情的無奈,但法院不能跟著情理審判,而是必須回到法律層面判決。行動法庭邀請律師蘇家宏,以及張老師台北分署的總幹事吳沛樺,一起討論,希望能為大家在贈與財產之前,有完整正確的知識。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大不易 舉證需「專業級別」才能成立

許多民眾在道路行駛過程中,常會碰到許多交通違規現象,民眾常想「這麼過分!我要檢舉!」,事實上想成功檢舉交通違規,讓警方依道安條例開單告發,並非想像中這般容易,光是提供違規事實之舉證照片、影片,就有嚴格的規定,不先弄清楚,交通違規檢舉難以成立!

花半年喬房價!自售屋主突改口「不賣了」…他氣炸:可求償?網點頭卻嘆難

「沒想到竟然會遇到人生中最鳥的事情!」一名網友6日在PTT發文表示,「半年前,好友的朋友有房子要自售,價格抓得很死,上週終於用與實價登錄相當的價格成交,但就在剛剛,屋主突然傳訊說不賣了。」他氣得求救,「口頭約定反悔可以要求賠償嗎?」不少達人幾乎一致點頭說可以,卻也要原PO做好心理準備,因為「舉證十分困難」。

遺產E劇場/2千萬贍養費須寫入離婚協議書 才可免繳贈與稅

老公外派大陸工作多年致婚姻破裂案例許多,有的妻子隱忍保持完整家庭,有的則面對問題好聚好散,放棄保險金為指定受益人,寧願先拿到房產做為離婚贍養費獨力撫養子女成人,只是攸關繳稅問題須清楚載明於離婚協議書中較能舉證免課稅。

給說法/《醫療法》修正,醫病關係更加和諧?

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案,修改第82條之規定,將醫療人員的賠償責任限定於「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才負有民事損害賠償之責。新法修正後,是否真的能解決醫病間的矛盾,還是只是為醫療機構脫免責任?

《食管法》修法卡在受害舉證權 朝野協商挑燈夜戰

因應9月以來2波油安風暴的《食管法》修法,歷經多次立法院黨團朝野協商,17日最大的分歧點「是否刪除罰金刑」已達成共識,但目前食安基金與消費者受害舉證部分,朝野正加班協商中,與會官員透露,會中的討論非常順利。《食管法》可望在18日的院會就三讀通過。

舉證難…濺濕開罰迄今掛零 民嘆:難不成邊走邊拍?

大雨過後,不少民眾有被路過車輛濺濕的經驗,其實從今年5月起,根據交通處罰條例規定,可以針對未減速濺濕他人的車主進行開罰,但前提是需要行人自行舉證。不過,被濺濕通常是一瞬間的事,當下無法立即反應,因此處罰條例上路至今,開罰的案例仍舊掛零。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