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高雄某鋼鐵廠擔任工程師的黃姓男子,在2020年4月間接到公司的解雇通知,沒想到他竟將辦公室的公務電腦主機內資料全數格式化刪除,公司還查出,他在上班時間利用公務電腦上網購物、找工作,涉嫌詐領加班費,因此一併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依刪除他人電腦電磁紀錄罪,處徒刑3月,詐領加班費則判拘役30日。可上訴。
2023-07-16 12:45「天啊,我手機跟電腦裡面的照片都不見了,那都是孩子從小到大的成長記錄啊,怎麼辦呀?」相信媽媽們碰到手機、電腦、記憶卡壞掉讀取不出,都有共同的心聲,就是完~蛋~了~吧~!
2019-11-18 22:03高雄一名孟姓男大生居然透過臉書messenger引誘小花(化名,12歲)傳裸照等不雅圖檔,甚至將照片散播予張姓網友,最後被女童父親發現、憤而報警,整起事件才曝光。橋頭地院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的電子訊號罪,將孟男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2年,並應支付公庫5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2場。
2018-05-29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