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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泱輯

高薪徵才攏是假…上鉤賣到國外淪豬仔!警沉痛反問「最關鍵一點」

2022年上半年是台灣詐騙進入跨境人口販運的轉捩點!台灣公務部門包含外交部、高檢署,刑事局發現,東南亞人蛇集團透過台灣黑幫利用網路社群平台包含臉書、LINE刊登徵才廣告,標榜只要透過網路發文,或是接受合約就可到國外求職賺取高薪,引發不少年輕人及偏鄉懷淘金夢的弱勢族群循著這些網路徵人廣告依約應徵,慘遭與東南亞人蛇集團勾結的台灣黑幫以1萬至2萬元美金代價,販售到柬埔寨、緬甸的電信詐騙園區,不只接受軍事化管理,若業績未達要求恐遭凌虐、人身侵害,《東森新媒體ETtoday》所推出的「台灣詐騙調查報告書」,5月1日

登機畫面曝!台南角頭陳建寧逃亡17年菲律賓落網 下午引渡返台

台南角頭陳建寧在台灣犯下擄人勒贖案,經法院判刑後於2006年被通緝,菲律賓警方陸續在3月1日、20日發動搜索逮捕陳姓角頭及同案共犯4人,並在菲國馬卡蒂市一處公寓內查獲84把長短槍及超過6千發子彈;菲國警方表示落網的包含陳姓角頭及其姪子,另外還有一名台籍製毒師、陳男手下,菲國內政部官員表示:陳嫌擁槍自重,是該國的國安威脅,下令22日將他驅逐出境,陳建寧中午已在菲國警方戒護下、戴著手銬登機。

柬國總理收詐騙簡訊IP來自台灣?刑事局緊急說明揭3種可能

柬埔寨總理洪森日前自陳收到詐騙簡訊,對方冒充柬埔寨知名企業家徐坤成爵士的照片,透過手機加密通訊軟體Telegram開設假帳號,打英文簡訊要求總理洪森匯錢給他,洪森驚覺有異下令警方調查,發現對方使用寮國電話,但使用者IP位置在台灣,根據外電《柬中時報》報導,洪森認為詐團成員可能不知道這是柬埔寨總理電話,洪森也呼籲民眾提高警覺,避免受騙。

單一個案就賣82人!刑警揭「3類人」會去柬埔寨:停止檢討受害者

台灣民眾被拐到柬埔寨從事詐騙犯罪,還遭凌虐,引起各界重視,刑事局國際科科長李泱輯表示,這次案件需要全國大清查的目的,是為了找出「隱性被害人」,他認為會去柬埔寨人有3種,第一種是被騙去的,第二種是知道自己要去參與犯罪的,第三種則是在柬埔寨正常工作的。

孩困柬埔寨!他沒錢救哭了「求政府幫忙」 警曝1救援計畫

「難道政府不會幫忙嗎?」近來台人被高薪誘騙到柬埔寨的事件層出不窮,就有家屬因為心急忍不住這樣問。對此,刑事局國際刑警科科長李泱輯發文表示,「 其實國際刑警科在海外打詐多年,人口販運案辦了也不少」,這次之所以嚴重到要進行全國清查,是因為規模真的很大,「人口販賣天理不容,停止譴責被害人」。

「一整群同學」被騙到柬埔寨!抓交替內幕曝 他嘆:拿不出60萬

近來「柬埔寨淘金」的恐怖內幕不斷被揭開,輕則遭騙錢、毆打,重則被性侵、摘取器官,甚至連命都搭上了。刑事局國際科科長李泱輯就透露,一整群同學被「抓交替」的慘案,也不禁憂心直呼,「這會衍伸很多社會問題。」

騙去柬埔寨打工 不聽話遭關狗籠「餵泡水狗飼料」!騙1人拿60萬

國人受高薪工作騙至柬埔寨事件頻傳,《自由時報》網路節目「官我什麼事」邀請刑事局國際科科長李泱輯受訪,只要看到求職寫到「高薪、輕鬆、無經驗」9成以上是詐騙集團,詐騙集團也開出,只要騙一個人來,就能拿到2萬美金(約新台幣60萬元)。他也透露,有國人因為不配合,被關進狗籠,甚至還餵狗飼料。

到柬埔寨0戰力!男「遭割腿凌遲」丟包街頭 台商幫送醫:腳爛了

近來「柬埔寨淘金」悲劇頻傳,許多人不敵高薪誘惑,赴柬埔寨、緬甸打拚,卻慘遭囚禁虐待。刑事局國際科科長李泱輯就揭開許多恐怖內幕,像是有受害者被關進狗籠羞辱,還有人慘遭毆打、割腿凌遲,最後被棄置在西港街頭。

「擄人勒贖」規格偵辦張淑晶 揭發惡房東全靠這對檢警拍檔

最出名「惡房東」張淑晶坑殺78名房客,遭起訴判刑,但早在媒體曝光前4個月,時任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宏松發現張淑晶分別告了4名房客偽造文書,他起疑進系統查詢,赫然發現張淑晶已告過近30人,被害房客大多賠錢和解,檢警才與刑事局合作以「擄人勒贖專案規格」來偵辦此案;檢察官與警官李泱輯在Podcast節目《我在案發現場》中揭露,當時偵辦最困難的就是找被害者出來提告,「一定要找仇恨值最高的,再來還要用激將法挑起他的情緒!」

密室3屍!直播悶殺妻女討好小三 冷血夫「可教化」判無期

2006年4月10號凌晨冷血夫張鶴齡聽從小三蘇玉真的指示,潛入汐止住家,以布沾乙醚將妻子悶死後遭起床如廁的大女兒撞見,竟接連將12歲、8歲的女兒也一併殺害,全程直播給小三聽,還將大門反鎖、開啟瓦斯,佈置成完美的密室自殺案,懸宕近2年後檢警重啟調查,張鶴齡遭突破心防時他崩潰猛捶頭說「我是著了魔的畜生」,最高院認為他有教化可能,最終無期確定。專案檢警在Podcast節目《我在案發現場》指出,當時為鞏固證據只能「與魔鬼交易」,將蘇玉真轉為汙點證人,殊不知她才是幕後操盤的真正惡魔。

警開槍打死嫌犯「近10年僅2例無罪」 和解金最高達522萬元

「葉驥開槍擊斃拒捕通緝犯」一案高等法院最新判決17日出爐,法官認定桃園市府管理員警部分有疏失,因此市府需國賠150萬元;消息傳出後,再度引發警方用槍時機討論。回顧近10年發生員警開槍打死人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至少4人被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只有2例無罪,其中警員林冠宏還付522萬換取和解,為案例中最高。

嫌犯槍口對著他 刑警開4槍制伏判賠104萬

刑事局幹員李泱輯因為嫌犯王明助準備朝自己開槍,只好開4槍回擊,結果打中對方肩膀,成功將他制伏,沒想到事後因此被控告殺人未遂,嫌犯還求償400萬元醫藥費和精神撫慰金,李泱輯認為自己執法有理,不願和解,但法院認定他開4槍違反比例原則,判賠104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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