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名父親涉嫌從女兒國小時期開始,以舌頭舔拭女兒的下體,先前經台北地院認定依1個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判刑3年5月,女兒收到判決書後,認為自己遭侵犯不只一次,而且父親一直狡辯「我是好康逗相報,想告訴妳,這個很快樂」,女兒再次提告後,台北地檢署認定父親至少還犯下5次對未成年性交罪,28日再次起訴。
2023-12-28 12:31吳姓男子前年擔任某國中代課老師時,透過學生交友網絡,認識了剛滿14歲的女學生,發發展出師生畸戀,11度相約在家中、車上、旅館發生性關係,互稱老公、老婆,後來吳男擔心事件曝光要求分手,直到學校傳出要找吳男回校演講,女學生崩潰「他怎麼有資格上課!」台北地檢署27日依兒少性剝削等罪起訴吳男。
2023-12-27 11:50蘇姓男子去年因故被安置在台北市某社福機構,和年僅14歲的另名男童同住一間,老師巡房時,聽到房內傳來小動物或呻吟的聲音,開門確認狀況,赫然發現蘇男正由男童幫忙口交,蘇男坦承已與男童發生4次關係,並向男童母親認錯,男童也原諒,台北地院依4個與未滿16歲性交罪,判蘇男徒刑6月,緩刑2年。
2021-10-10 10:05台北林姓男子今年初相約還在念國中的女網友見面,2人像情侶般吃飯、散步到一半,林男突然色慾大發,大白天的就當街狂吻少女胸部,還坐在地上,讓少女坐他身上,大演活春宮,少女回家後被媽媽發現簡訊對話竟然有「順便把下面沖一下」,趕緊叫孩子的爸爸去報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起訴林男。
2021-07-16 10:56台北1名少女15歲的時候,一直被母親要求吃少多運動,父親不在身邊的少女常向打工的餐廳范姓老闆求救,逐漸發展出父女情誼,沒想到已婚有孩子的范男卻不安好心,常藉著帶少女採買食材、到家中幫孩子補習的獨處機會,對少女毛手毛腳,少女後來搬去跟父親同住後提告,北檢依對未滿16歲猥褻等罪起訴范男。
2021-05-25 14:28台北1名母親常勸女兒小玉(化名),要和大伯多親近,因為「大伯照顧我們,對我們很好」,小玉隱忍多年,終於在去年受不了,向母親抗議,從小就常常被阿伯抱上大腿,讓他亂摸下體,長大後,阿伯更進一步把他叫進房裡猥褻,台北地檢署接連以對未滿16歲少女猥褻、利用權勢猥褻等罪起訴這名色大伯。
2020-08-11 16:33新北市汐止區某文理補習班何姓負責人,和班上14歲國中女學生發生不倫戀,2018年起,利用接送女學生上下課的機會,繞道河濱狗公園、寵物魚賣場等處停車場等處車震,直到被害少女母親發現為止,9個月共發生15次性行為,士林地檢署調查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起訴何男。
2020-03-04 19:03台北市葉姓跆拳道教練涉嫌從2016年起,引誘來學習防身的國中少女自拍猥褻照,並以「刺激」當暗號,相約道館、賓館等處做愛,還要求少女偷拍母親洗澡裸照供他鑑賞,更離譜的是,葉男同時劈腿少女同學B女,只是B女察覺教練花心後斷然分手,台北地檢署4日依21個與未成年少女猥褻、性愛等罪起訴葉男。
2019-09-04 11:27桃園簡姓男子在網路上1人分飾2角,佯裝可介紹客人給15歲女網友性交易賺錢,然後自己假裝男客和少女車震,事後少女一直沒收到錢,心神不寧的樣子被父親發現,父親查看手機驚覺女兒遭白嫖。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及《刑法》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起訴。
2019-08-07 14:18台北林姓男子2018年間,透過交友軟體「探探」,邀約1名還在念書的女學生,一起到烏來湯屋泡湯,還在溫泉房間內對少女上下其手,揉胸摸下體,最後以手指侵入陰道,雖然少女並未反抗,但回家告訴媽媽後,媽媽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29日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及猥褻罪起訴林男。
2019-04-29 12:05台北一名20多歲年輕女子,念國中時,曾和盧姓學長在學校廁所裡做愛,過了10年,女子突然想起當時做愛隔天,她就成了全班笑柄,越想越氣,怒告盧男性侵,雖年代久遠,不易取證,但剛好盧男涉地下匯兌案遭收押,被提訊出庭時直接坦承當年有和學妹做愛,被台北地檢署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起訴。
2019-03-16 00:05廖姓男子認識1名剛考上高中的女網友後,不斷送小禮物獻殷勤,傳LINE挑逗少女「為什麼不喜歡讓泥(妳)愛的人男人舒服?」「泥舒服,我就快樂!」少女後來翹家去跟廖男同居一周,返家後被母親察覺異狀,坦承2人做愛2次。廖男被法院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8個月定讞,另因侵害少女貞操權要賠8萬元。
2019-03-01 06:59知名連鎖壽司店的2名年輕男女員工,因工作相識產生情愫,多次偷嚐禁果,連續在賣場停車場、倉庫、廁所等地,發生27次性行為,被女方母親發現後提告,雖然女方供稱沒有遭到強迫,但因女方年僅15歲,士林地檢署仍依27個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以及1次猥褻罪,將涂男提起公訴。
2019-02-21 14:19一名現役軍人明知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為犯罪,尤其未滿16歲更加重刑責,仍明知故犯,帶少女至汽車旅館開房間,少女不敢將此事張揚,自己認栽,卻因翹家無處可去,流連網咖被員警帶回,事情才曝光。事後軍人雖辯稱少女的臉看起來不像未滿16歲,仍被法官依對未成年性交判有期徒刑一年。
2018-08-25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