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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

攝影師創社團吸妹!給少女5千拍露點照...印經書、送街友便當免關

曾姓攝影師於臉書創立多個「萌」字號的社團,並PO出正妹cosplay或清涼照,藉此吸引年輕女生當他模特兒。曾男前女友擔心私密照被外流因而報警,檢警發動搜索,在他手機、電腦發現大量女子裸露胸部、下體照,其中更有2名女高中生唯美照。士林地院審結,依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支付公庫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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