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 熱搜關鍵字 > 免刑

免刑

憲法法庭放寬再審條件限制 「減輕或免除其刑」也得聲請再審

3名毒犯在偵審期間主動供出毒品來源,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有機會「減輕或免除其刑」,但最後卻無法查出來源,3人無從減刑。3人提出再審,均遭駁回確定,因此3人認為《刑事訴訟法》再審規定違憲。司法院憲法法庭日前作出判決,相關規定合憲,但放寬再審條件,「減輕或免除其刑」也得聲請再審。

路人違規穿越馬路遭撞!騎士肇逃挨告 法官判免刑原因曝

彰化1名楊姓男子去年12間騎機車行經花壇鄉中正路,撞倒了違規穿越馬路的張姓路人,楊男當時肇逃未停留在現場,遭檢方提起公訴,法官審理認為,楊也賠償3600元,還因肇逃被警開單,已受制裁,楊騎乘機車,完全無從防備會有行人自車陣中違規竄出,可說是張男咎由自取,判楊免刑。

前妻帶男友登門怒拆婚紗照挨告 「美好回憶已無價值」判免刑!

新竹1對怨偶因離婚對簿公堂,前妻到前夫家搬走個人物品時,竟將牆上的婚紗照拆除,還把相框丟在停車場,前夫堅持提告,前妻也因此被檢察官起訴。法官認,拆相框就像拆開手錶變成對零件,雖可復原,但仍犯毀損罪,但情節輕微,其情可憫,判這名妻子有罪但免刑。

曾拾金不昧4萬元 清潔隊員貪298元廚餘桶遭訴獲判免刑

新竹市環保局李姓清潔員,多年前曾在垃圾堆中拾金不昧4萬元,送交警方招領,而獲得公開表揚。但沒想到幾年後,他竟將清潔隊中298元的廚餘桶帶回家使用,被依照本刑10年以上的「侵占公有財物罪」提起公訴。一審將他判處緩刑,案經上訴,二審高院認定有罪,但改判處免刑。可上訴。

逃逸女移工見警慌了!想用2萬元賄賂遭法辦 法官4大關鍵判免刑

一名25歲印尼籍女移工小鳳(化名),被警察盤查時,竟想以2萬元賄賂警察,求放她一馬,不料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送辦。士林地院認定小鳳犯非公務員行求賄賂罪,但考量她坦承犯行,一時恐慌才觸法,且屬社會弱勢族群,最後也沒實際交付賄款,因此判免刑。可上訴。

獨/法內情孝子版!假釋中兼2差奉養重病老母 酒駕判2月「3鄰居做證」改免刑

周姓更生人為照顧年邁重病老母,努力打零工賺錢,因發現母親有失智症狀,到友人開的餐廳討論喝了幾杯酒,遭警攔查,酒測值0.66送辦,遭判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他擔心母親無人照顧,上訴請求法官開恩,同社區鄰居、保全也出庭證明周男確實是「孝子」。台中地院據此撤銷原判,改判免刑,全案定讞。

清貧偷2顆茶葉蛋「輕」判3月 法官也怒了:苛刻!可宣告免刑

高雄方姓女子在超商工作時,連續2次偷拿店內販售茶葉蛋,並躲在櫃台內偷吃,法官審理後考量方女家境貧寒、領有重大傷病卡,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判決連日在網路引發議論,雄院發新聞稿澄清「已是最低刑度」,讓其他法官看不下去,批高雄法官「太過苛刻!本件其實是可以做免刑宣告。」

越南移工「皮膚癢」偷香蕉花泡澡 賠6千元判免刑

兩名越南移工今年4月29日上午近11點,持菜刀到鹿港一處農園偷砍1朵香蕉花與6根青香蕉,遭到主人黃男報警逮捕,移工辯稱是「皮膚癢」要偷摘回去泡澡,檢方依加重竊盜罪移送,彰化地院法官審酌移工在台經濟狀況非優渥,且香蕉價格低,已賠償6千元和解,為避免無意義判決,16日判處2人免刑。

男載人妻遭醋夫攔車打還擊! 法官認「防衛過當」:逃離就好

台中一名45歲的謝姓男子2017年2月間,開著簡姓女子的車載對方去找朋友,卻遭簡女丈夫撞見,簡女丈夫竟開車攔車,還跳上引擎蓋上踹擋風玻璃導致凹陷,之後他下車理論先被對方打傷後又還擊,事後互相提告,法官認為,他當時可以退一步或是逃離就好,卻抓住對方揮拳已屬防衛過當,不過簡女丈夫傷勢不嚴重,因此判決免刑。

逆女被打怒告家暴!法官「妳態度太差」罕見判父親免刑

台北市一名20多歲張姓女子因為與父母關係惡劣,已經離家10年與父母、妹妹分居,但是她2017年聲稱要找鑰匙,突然闖進妹妹房間翻箱倒櫃,完全不管旁邊父母苦勸,導致父親情緒失控把她打出家門,結果她事後竟然指控父親家暴。士林地院認為張父犯行情堪可憫,為避免「違反國民法感情」判處免刑。

在日本運99公斤安毒服刑12年 她遣返回台後判14年獲免刑

台灣一名劉姓女子2004年曾因在日本運毒在當地被逮後,遭判刑12年,2016年服刑完畢,返台後隨即遭逮捕,士林地方法院依照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14年徒刑,不過因為已經在日本服刑12年,已經獲得應有的報應和矯正,因此判決免刑。

男無期徒刑假釋酒駕被逮 照顧妻女「融入社會」獲判免刑

台南一名52歲的黃姓男子,因案被判無期徒刑,2011年5月裁定假釋並保護管束,但他去年5月卻酒駕被逮,遭判刑2月,他不服上訴後,台南地院、台南高分考量,他假釋後認真工作,為妻女的經濟支柱,甚至公益捐款,沒有其他案件,顯然已經回歸融入社會,因此判決免刑確定。

人夫見賣春女超心動!掏百萬幫還債 她挨告還獲免刑

一名已婚郭姓男子到私娼寮嫖妓,結果竟愛上林姓賣春女,還花了100多萬元幫對方還債,拯救對方脫離苦海,並成為男女朋友,但妻子知道後就怒告小三,而高等法院認定郭男、林女之間的姦情摻雜「金錢、恩情、感情」等複雜因素,但林女犯行輕微「其情可憫」,因此判她免刑。

陳為廷鞋砸劉政鴻案二審 法官:其情可憫,有罪免刑

學運領袖陳為廷2013年9月為抗議大埔案,向當時的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一審被判罰金1萬元、鞋子沒收。經陳為廷上訴,台中高分院25日二審判決,仍判陳為廷構成公然侮辱罪,但免除罰金,球鞋也發還。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