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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砥柱

陳砥柱/ANA航空BUG機票事件背後的法律爭議

近日ANA航空因系統錯誤於網站上釋出大量價格有誤的BUG機票,飛北美商務艙皆只要約新台幣一萬多,引發搶購。此類標錯價事件的法律爭議為何?

陳砥柱/【柔道童遭摔腦死】除了教練刑責也要改掉競技團體陋習

近日,台中發生一起學柔道的7歲孩童遭柔道教練重摔二十多次導致腦死,全程還被幼童親屬在旁側錄下來的不幸事件。目前檢警依《刑法》傷害致人於重傷罪移送並聲請羈押教練,法院也核准羈押這名教練。

陳砥柱/【柔道童遭摔腦死】除了教練刑責也要改掉競技團體陋習

台中一起學柔道的7歲孩童遭教練重摔二十多次導致腦死,有其長年累積的結構性因素:教練有沒有遵守所屬競技團體的安全指導規範?所屬競技團體是否有盡到教育及監督成員?能否藉由檢討更上層行政機關,以有效避免再發生呢?這些絕對是你我必須思考的。

陳砥柱/下班繞路吃鹹粥出車禍也算職災

台南一名勞工在大夜班下班後繞道吃鹹粥,途中發生車禍,勞保局認定是私人行為,也非上下班應經途中,拒絕發給職災醫療給付。台南地院認定,這是日常生活必須的私人行為,撤銷勞保局處分,引發討論勞工上下班過程中之意外事故範圍如何認定的問題。

陳砥柱/智商法院重在解決商業紛爭非虛有其表

國內由於幾件重大商業事件的發生,例如SOGO經營權爭奪案、台新金併彰銀案等,歷經十餘年審理未結,而且裁判結果變來變去,讓人捉摸不定。商業行為要求迅速明確,不明確會影響國內外業者的投資意願,對國家經濟發展將造成重大傷害。

湯文章/智商法院如何高智商解決商事糾紛

商業紛爭嚴重者將影響國家經濟發展,因此今年智財法院和商業法院將合併成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簡稱「智商法院」。但設置專業法院是不是就能夠解決專業問題,本身就是一種迷思,除了人的要素外,制度設計的良寙,才是成敗的關鍵。

陳砥柱/智商法院重在解決商業紛爭非虛有其表

《商業事件審理法》即將施行,將「智慧財產法院」和「商業法院」合併成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將對我國未來的重大商業紛爭解決機制產生重大變革。但是,已發生的重大商業事件又該怎麼適用呢?

陳砥柱/【約定利率上限修法】借款仍須小心複利大魔王

立法院近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關於約定利率的規定,從原本的年利率20%調降為16%,超過部分的約定為無效,獲得民眾好評。但若仍需要辦理借款,還是要小心複利。總而言之,不忘那句老話「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獄政案】陳砥柱/卷證不併送 審判不該先入為主

這些一併打包送到法官面前的卷宗證物,常常是厚厚一大本,通常這一大本的內容就形成了被告給法官的第一印象。第一印象的作用是很強的,後續要用其他新的資訊來覆蓋或更改第一印象,尤其要在短時間內,會非常困難。

陳砥柱/【獄政案】卷證不併送 審判不該先入為主

我國採取起訴時卷證一併送給法院,亦即檢察官起訴時,要把偵查中所作的偵訊筆錄等卷宗連同相關證物與起訴書,一併打包送交給法官,讓法官在開庭前閱覽過卷宗以瞭解案情。而這厚厚一大本的內容可能就成為被告給法官的第一印象。

陳砥柱/默認等於接受?收費型線上內容服務自動續約條款合理嗎

消費者投訴某電子新聞媒體業者,在收費的線上內容服務定型化契約規定了訂閱期滿將自動續約,且無需事先告知訂戶即可調整服務費用。企業經營者不得藉由自動續約剝奪消費者決定權,適用《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中無效的規定以保護自身權益。

陳砥柱/誰敢吹哨?《揭弊者保護法》要保護誰

日前行政院院會通過《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以「具名揭弊」為要件,同時賦予相關的請求權以利揭弊者保障其權益。然而,必須思考的是,以中小企業為大宗的台灣工商環境,能否有效建置公司內第一層揭弊受理機構,並完全遵守法令?

陳砥柱/《國賠法》第13條不應在司法改革中缺席

司法機關有盡速、妥善地進行追訴與審判的義務,這也是我國憲法第16條保障程序基本權的重要內涵,然而,有些案件訴訟時間長到二、三十年,若當事人只是倒楣遇到未盡速進行追訴與審判的司法官,卻因為《國賠法》第13條,無法有事後救濟。

陳砥柱/貴婦奈奈為何不申請破產只想潛逃出國 《破產法》該修

貴婦奈奈夫婦潛逃出國且債留台灣,想在加拿大申請難民保護。為何這些事業經營失敗者不想遵循我國《破產法》規範,留在國內重建新生?原因出在,破產管理人是否有權主張終止破產宣告前的繼續性契約的規定並不完整,以及破產申請審理期間過於嚴苛。

陳砥柱/保護國家主人翁 修法加重刑度能減少虐童案?

虐童案頻傳,立委提案修法加重刑度來恫嚇潛在犯罪人,但「具有時間與行為持續性地積極或消極不人道對待」才是構成刑法第286條與否的關鍵,否則這些虐童個案只會構成「刑法傷害罪+違反《兒少法》」,而非「刑法凌虐幼兒+違反《兒少法》」。

陳砥柱/提高自訴門檻是減少濫訴的最佳解方?

國內濫訴情形嚴重,造成司法官辦案量過大,也嚴重浪費司法資源。但現實社會中真的就是有這麼多民眾需要倚靠司法機關主張權利,與其將資源傾注在提高訴訟門檻,是否應該分配合理資源到配套方案的提升上。

提高受刑人生活費 法界:樂觀其成,盼更提升監獄人權

矯正署因為物價上漲與受刑人在監獄中看病費用的問題,決定提高監所受刑人的生活費。對此,法界人士多表示認同,樂觀其成。檢方認為,這是保障受刑人的權益,有助囚情安定。另外有律師認為,生活費提高只是提升監獄人權的一步,未來還有健康保障、工作保障等監獄人權,需要更進一步提升。

陳砥柱/律師考試採及格制 跨過門檻有助跨領域執業

今年的律師考試改制為民、刑、公、商四大領域考科有400分及格門檻,引起法、學界諸多討論。過去的律師考試未設及格門檻,少部分律師放棄四大基本領域中某個沒有興趣的學科,但未來執業時,若面對跨領域案件又該如何專業應對。

被說倒數第一 文大畢業律師:我們不是,所以我不想告

拔管事件衍生台大學者吳嘉隆歧視文化大學言論,身為文化大學畢業的執業律師陳砥柱表示,「我們不是倒數第一,所以我自己不會想對這樣的言論提告追訴。」他以NBA比喻,校長有如球隊教練,難道想要奪冠的球隊在遴選教練時,非得選一個球員時代拿過NBA冠軍的才行?

陳砥柱/讓被害人身處有溫度的司法保護網絡

近日,小燈泡媽媽公開抱怨其未受司法尊重,需透過媒體才能得知訴訟進度。但司法院於去年底提出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及保護的修法草案,針對被害人,司法院希望建立一個有溫度的被害人保護網絡,但到底是哪個環節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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