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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卻違法

女師被警當街摔》法操/「搞錯了」是違法盤查「護身符」嗎?

今(2021)年4月在桃園市中壢區,一名詹姓音樂老師在路上遭警察盤查並要求提出證件,老師拒絕之後說了一句「真的很蠢」,竟然就當街被警察以柔道「大外割」壓制並依妨害公務罪嫌帶回警所達9個小時。事後中壢分局依刑法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詹女;詹女也依刑法傷害、強制、妨害自由等罪對員警提出告訴。

太陽花政院版 逆轉改判有罪! 「公民不服從」能否阻卻違法?如何拿捏分寸?|行動法庭 第63集

2014年發生了太陽花學運,在台灣民主運動發展上,相當重要,當年3月17日,立法院審議服貿法案,立委張慶忠以30秒不到的時間,完成服貿協議的委員會審查,學運成員質疑過度傾中及程序瑕疵,3月18日進入立法院靜坐抗議,另外3月23日晚上,學運成員攻佔行政院;台北地檢署後來針對進入立法院和行政院的二個抗議活動,分別依照煽惑犯罪、妨礙公務等罪起訴。其中立法院部分,一二審都引用公民不服從的概念,判決無罪定讞,但攻佔行政院部分,一審判無罪,但二審改判有罪,高院認為憲法和法律並沒有賦予人民抵抗權和公民不服從權,法院只能

馬洩密案無罪:有洩密事實但有阻卻違法事由

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台北地院今天判決馬英九無罪,法官在判決理由中指出,依憲法第44條,總統遇院與院之間的重大爭議,可以召集會議協商解決,因此馬英九行使爭議調解權而「阻卻違法」,刑法上不罰。

雷皓明/「打我啊笨蛋」 你會真的打下去嗎?

如果有個白目說了,「你想怎樣?」「不然你打我啊!」,你會不會抓住這個機會揍爆他?答案是不行的!承諾,要出自當事人的「真心」,如果是說「不爽打我啊!不然你想怎樣」這種,明顯是挑釁,挑釁者並沒有真摯的承諾意思,根本上不希望自己被打,就不屬於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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