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在逛街時被糾纏推銷,購買後心生「太衝動」、「不喜歡」的感慨,而想退貨呢?《消保法》中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有7天的鑑賞期,若不滿意可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2021-03-17 14:35接到電銷員推銷電話,以三寸不爛之舌催眠你購買產品,無論如何婉轉拒絕,卻總是無法順利掛斷電話,甚至硬著頭皮購買自己不需要的產品。電話行銷引起消費糾紛的狀況,始終在各類消費糾紛中占有極高比例。
2019-09-24 12:10消費行為逐漸從店面移轉到網路,也產生許多網路交易爭議。網路買賣被認為是通訊交易,原則上,在網購拿到東西後的7天內是可以解約的,而且不用說明理由及負擔費用。但仍有例外,某些特殊商品或服務,賣家有告知不能解除契約或退貨,是不能解約的。
2019-02-02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