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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富商跨海爭女案 台籍空姐被控「準略誘罪」3度不起訴

義大利藍姓富商與台籍詹姓空姐未婚生下1女,雙方為了爭奪女兒監護權,民事訴訟已經打到憲法法庭,現在尚無結論,藍姓富商另外委託律師控告詹女,涉嫌謊稱女兒護照遺失,申請補發後把女兒從義大利帶回台灣,觸犯準略誘等罪,台北地檢署2度處分不起訴,藍姓富商提起再議,經高檢發回重查,北檢7日第3度處分不起訴詹女。

快訊/正面對決!夏克立現身法院與黃嘉千開戰

藝人黃嘉千與夏克立跨國婚姻走向盡頭,2人協議終結16年婚姻,為「親權」歸屬,雙方也鬧上法院,士林地院家事法庭排定9月12日,黃嘉千與律師賴芳玉一同出庭,全程約30分鐘結束,夏克立則委由梁維珊律師代唸出給「家人」的信,夏克立擔心判決結果,9日返台,法院相隔64天,今(14日)再度開庭,夏克立稍早也現身法院。

蕾神再出神槌「備案不報案」 律師建議王力宏出這招探視小孩

藝人王力宏與李靚蕾因探視孩子再起糾紛,李靚蕾控訴王力宏把孩子嚇哭了,還為此到派出所備案。對此,律師鄭秀惠表示,若李靚蕾聲明屬實,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保護自己和孩子。另一方面,針對王力宏方面主張探視孩子受阻,律師鄭光婷則建議,可向法院提出親權暫時處分,請法官裁准探視時間與方式。

黃伊平/以愛之名帶走孩子恐涉略誘罪

阿嬤心疼罹患類風溼性關節炎的孫女,不忍她必須長期打針和藥物治療,沒取得爸媽同意就擅自將孫女帶走。家長氣憤地告發阿嬤犯了「略誘罪」。就算不是出於傷害孩童的動機,且即便是親人所為,只要「驅使」未成年子女「脫離」家庭,就可能犯罪。

離婚探兒「2年高鐵費近8萬」  男控前妻不分擔怒提告!法官這樣說

在台中工作的蔡姓男子與妻離婚後,小孩由住高雄的媽媽吳姓女子照料,他每月僅能探望女兒2次。對此,他上法院控訴,每回他為了探望女兒,都要親自搭高鐵南下接人,結束後再搭高鐵把女兒送回高雄市,至今已花上7萬多元高鐵費,但前妻從來沒有接送過,故提告要求吳女返還這筆車費,不過法院判決出爐,認定吳女沒有從中得利,蔡男敗訴。

遇鄰嬤揭家醜 綠玫瑰:扛起責任養孩子的人,最光榮!

此時,護理師進來對3床做病程與家庭背景了解,問:「爸爸在哪邊工作呢?」「在深圳啦,不過他1月10號就回來了,沒有發燒。」在這個武漢肺炎風聲鶴唳的時刻,聽到關鍵字實在不免讓我心驚一陣啊…護理師很淡定地繼續問:「弟弟的爸爸在深圳工作,那媽媽呢?」

兒子被保母打巴掌爸爸怒告 簽約的是媽媽!保母判免賠

台北市一對林姓夫妻將兒子送到保母家,離開時,聽到保母打小孩的聲音,雖沒目擊,但發現兒子臉部紅腫。做爸爸的氣到當場解約,並對保母求償6萬2350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和保母簽約的是媽媽,爸爸的親權也未遭到侵害,判決保母免賠。

單親媽求親子相處 崩潰父嗆:他X的就是不想看到妳!

由於自己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一直以來,對於父親當年阻止母親探視我們姊妹,甚至猛在孩子面前指責對方不是,我感到十分不以為然,多年後,當我遇人不淑、也成為單親媽媽之後,一直避免對孩子講到我跟她父親的衝突,就算孩子的爸異常冷漠,不願意探視小孩,或是好不容易來的時候,擺出一付簽到打卡那種高姿態,我總是安撫女兒,爸爸天生就是這樣,他不是故意的!

還在談判離婚就不顧妻子反對帶走孩子 男觸法最重判7年

別以為帶走自己親生孩子是天經地義的權利。台北一名在海外工作的鄭姓男子,在和妻子打離婚官司期間,不顧妻子反對,也不管法院已經裁定禁止,仍2度把孩子帶離台灣,妻子求見孩子無門,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鄭男侵害了媽媽對孩子的親權行使,日前起訴鄭男涉嫌準略誘罪。

為了爭取親權上法庭!9歲童「告白」養父母...生母突現身

這一天終於到了!我們要帶他上法庭,爭取親權。前一天晚上,我們如臨大敵,希望能獲得法官認同,讓彼此夢想成真。對我和另一半來說,偶有被告經驗,上法庭難不倒我們;但對一個才九歲大的孩子來說,他連法院長得什麼樣都不知道,要如何面對法官,爭取自己的命運?

陌生歐巴桑又親又抱嚇死人 原來是失散7年的媽媽

簡女與丈夫離婚時協議4歲雙胞胎的親權交給前夫,7年來從未見過孩子,2017年突然跑到前夫家對兩個孩子又親又抱且當眾叫囂拉扯孩子,前夫只好報警。法官認為,簡女未經同意進入他人私人領域,又因探視兒子一事辱罵前夫,欠缺尊重他人法益,使小朋友無故驚嚇,因此判拘役50日,易科罰金5萬元。

9歲童母癌逝生父、爺奶都拒養 前夫心疼接收:我來當他爸爸

桃園市9歲的吳姓男童在徐姓生母癌症病逝之後,不僅祖父母不願意扶養,就連外祖父母也以「負擔很大」推託,生父多年來更是不聞不問。徐女的楊姓前夫聽聞此事,雖然知道吳小弟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仍決定將孩子接到家中照顧,最後也獲得法官認同成為監護人。

呂秋遠/暗黑版七夕 牛郎是渣男、織女是受家暴者?

我們用另一種視野來分析牛郎織女的故事,大嫂被妖魔化欺負弟弟、媽媽救女兒卻被認為是拆散恩愛夫妻、男生可以偷看女生洗澡、偷去她的衣服,然後人家追到家裡來以後,要求對方成為自己的妻子。最後孩子最無辜,親權在爸爸手上,媽媽每年只能探視一次,難怪七夕這天都會下雨。

善意父母原則 民法修正三讀通過

立法院22日下午持續進行討論事項,三讀通過《民法》第1055條之1修正案,增列「善意父母條款」,未來親權訴訟進行過程中,父母不能藏匿小孩、妨礙另一方行使親權,法官可參考警察機關、金融機關等多方資料,將親權判給最合適的對象。

愛上台灣人妻 荷蘭男子跨海爭女敗訴

一名張姓女子3年多前與丈夫爭吵,一氣之下到歐洲散心,在荷蘭和當地男子Robin發生婚外性行為,張女隔年生下金髮碧眼的女嬰,但丈夫與她已復合,並不計較女兒非親生;而Robin得知此事,跨海來台打官司,要求確認親子關係、爭取女兒。最高法院認定,張女是在婚姻關係中受孕,推定女娃是婚生子女,駁回Robin認女要求,判他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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