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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信福案3大疑點且通過測謊仍判死 監委認冤案:不能有第二個江國慶

王信福是全台年紀最大死刑犯,1990年捲入卡拉OK殺警案遭判死刑,王等37名死刑定讞的死囚向司法院聲請「死刑」違憲審查,憲法法庭駁回,4月23日將開庭審理死刑存廢。然而王信福案疑點重重,開槍者證詞反覆、重要證人遭刑求、警方扣錯凶槍且沒指紋、王信福通過測謊,監委表示,在我們看來這是個冤案,不能再有第二個江國慶,本案既然缺乏證物,又出現刑求指控,這是嚴格侵害人民生命權,籲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

72歲最老死刑犯王信福案 監委籲請法務部移付非常上訴及再審

王信福是全台年紀最大死刑犯,1990年捲入卡拉OK殺警案,遭判死刑,王等37名死刑定讞的死囚向司法院聲請「死刑」違憲審查,憲法法庭駁回,4月23日將開庭審理死刑存廢。監察院今(19日)發新聞稿表示,王信福案已通過監察院所提調查報告,籲請法務部移付非常上訴及再審。

「執行死刑」違憲!37死囚釋憲求生路 憲法法庭再次駁回

37名死刑定讞的死囚,認為我國「執行死刑」的相關規定違憲,因此向司法院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死囚們的釋憲程序不合法,程序上駁回釋憲請求。不過憲法法庭已經決定於4月23日開庭,審理我國死刑存廢的問題,死囚們還有機會求得生路。

「虐童致死唯一死刑」超過2萬人連署! 蔡清祥:理性探討

1歲男童遭保母虐死引發社會譁然,有民眾發起虐童致死者唯一死刑提案,已獲逾2萬人連署;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指出,現行刑法殺人罪最高可處以死刑,民間意見待進入立法後再理性探討。

無期徒刑假釋若再犯一律關25年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

因觸犯重罪遭判無期徒刑的謝姓男子等人,獲得假釋後又再犯罪,依照刑法規定必須再入監服刑,且一律關25年。謝男等人認為這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15日判決部分違憲,最遲2年後失其效力。

4月釋憲達成廢死決議? 林俊憲呼籲:回歸有民意代表性的國會定奪

司法院憲法法庭將針對死刑合憲性於4月23日舉行長達6小時的言詞辯論,後續將作出死刑是否違憲的決議,進一步也將成為死刑存廢的重要依據。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昨(8日)表示,「有許多人憂心,若最終判決結果宣告廢除死刑,將對社會產生巨大影響」,並呼籲,大法官要以社會當下的共識為主要依據,並回歸有民意代表性的國會來定奪。

黃國昌批「法學常識不及格」 綠委拿大法官釋字酸:康乃爾法學博士?

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案要求成立「金門陸船翻覆案調閱小組」,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認為,立院不能針對偵查中的案件調閱相關證卷。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反批「法學常識完全不及格」。對此,吳思瑤今(5日)出示大法官釋字第729號,並表示,自己也就教司法院秘書長已經憲法法庭楊聽長,他們的答案都非常明確,「黃國昌明明是康乃爾法學博士,法學專業卻很欠缺。」

小隻馬正妹一生志向警消夢碎「不公平!」 憲法法庭爭權益

我國警消人員有報考的身高限制,一名身高在160公分上下的「小隻馬」正妹陳韻宣,以消防警察為一生志向,甚至還先到消防分隊擔任義消,但卻因為身高限制,受訓時遭退訓。她打起憲法訴訟,司法院憲法法庭16日開庭審理本案,她在庭上娓娓陳述,一生志向竟因這1公分破滅,「我覺得這樣的限制不公平!」

監獄內設投票所聲請釋憲 大法官裁定不受理

台北監獄林姓刑人申請明年(2024年)總統、立委大選時能在監投票,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裁准,要求桃園市選委會在北監內設投票所,但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林男聲請釋憲,大法官還為此召開言詞辯論庭。不過大法官15日裁定不受理本案,林男夢碎。

尤英夫/醫師不得作醫療廣告 憲法法庭判決違憲

憲法法庭判決之後,醫師雖然可以為廣告,提 供 病 患 充 分 醫 療 資 訊 。但也不是可以天花亂墜為所欲為,因為還有醫療法專章規範醫療廣告。除此之外,還有消保法與公平交易法的規範,不可不慎。

選鄉民代表差2票落選竟不能驗票 憲法法庭判決違憲

去年九合一選舉中,參選新竹縣新豐鄉鄉民代表的葉高潔以2票之差落選,他聲請重新驗票,但法院卻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非訟驗票」不包含鄉代為由,駁回請求。葉高潔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17日判決相關規定違憲,相關機關應儘速修法,讓所有公職人員選舉都能適用非訟驗票。

禁止醫師做醫療廣告案 憲法法庭判決違憲立即失效

某醫美診所黃姓醫師,在臉書粉專上刊登健髮等醫療文章,遭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以「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理由,開罰5萬元。黃姓醫師打起行政訴訟,承審的法院也認為有疑義,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3日判決《醫療法》禁止醫師為廣告行為的規定違憲,立即失效。

部屬公傷國財署拒發1萬慰問金 驚動憲法法庭判違憲卻已修法放寬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位石姓男書記2017年出差履勘現場,踩空台階摔傷右腳造成腳底骨折,國有財產署認為石男自己疏忽,拒發1萬元慰問金給他,石男提告爭取但敗訴確定,轉而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今判決相關規定違憲,宣告公務員因公傷亡,就算個人疏忽所致,也不應失去受保障資格。

憲法法庭裁定駁回不附理由 法界罵翻

對於憲法頗有專研東吳大學法研所教授李念祖投書指出,憲法法庭1年受理數以千計的案件,只有不到2%的案件可獲得受理做成實體裁判,而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卻不附理由,這與所有訴訟法規定法庭裁判應附理由的要求相違背,憲法法庭乃是憲法訴訟的終審,裁判駁回沒有不給理由的道理。

憲法法庭案量爆衝 98%駁回 民眾翻案期待落空

根據司法院統計,去年一月至今年七月底,向憲法法庭聲請的釋憲案高達5555件, 案件總量是過去大法官會議時期的10倍以上,十五位大法官不堪負荷,憲法法庭的人力嚴重不足,而釋憲案駁回的比率高達98%。

憲法法庭不受理案件應有明確理由

憲法法庭每年做成1、20件的實體裁判,即使都已充分交代理由,能使得當事人服氣,卻可能因為近百倍的不受理案件格式固定,並不真正提供理由而引發大量的民怨,算不算是明察秋毫卻不見輿薪呢?

高舉公理正義 冷洌操弄制度 迷失的法律人

司法院又積極建置AI寫判決系統,可望9月底前上線。近年先增加了法官助理,而後又要求增加司法事務官,如今又要再增加機器人?現在社會大眾普遍不信賴司法,究竟法律人要把司法制度折騰成什麼樣子才甘心?

憲判字第12號判決 人命關天卻死無對證的審判困境

同樣涉及共同被告不利己陳述的釋字第582號解釋,憲判12號判決的黃昭元與謝銘洋大法官在不同意見書中寫下心中最深沈的體悟,認為:「與釋字第582號解釋相比,本判決之採合憲限縮解釋,無異是雲淡風輕、不著痕跡地將此一程序救濟之門輕輕關上,對於聲請人及違憲審查之救濟功能而言,實在都是不可承受之輕輕放下。」

黑人快看!要大牙公開道歉被譏違憲 造謠女遭判臉書澄清理由曝

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去年(2022年)宣告法院不得判決被告強制道歉,日前藝人陳建州告藝人「大牙」周宜霈要求在臉書公開道歉,就被譏諷違憲必敗。不過台北地院審理李姓男子遭朱姓女子設局拍片誹謗案,日前判決朱女應在臉書PO「澄清啟事」向李男道歉,法官並註明因朱女同意用這種方式回復李男名譽,故「未違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可上訴。

35死囚釋憲求生路!憲法法庭判決死囚連身條款合憲

35名死刑定讞的死囚認為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中的「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等憲法原則,因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14日做出宣判,認為該款規定並無違憲之虞,因此判決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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