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去年(2022年)宣告法院不得判決被告強制道歉,日前藝人陳建州告藝人「大牙」周宜霈要求在臉書公開道歉,就被譏諷違憲必敗。不過台北地院審理李姓男子遭朱姓女子設局拍片誹謗案,日前判決朱女應在臉書PO「澄清啟事」向李男道歉,法官並註明因朱女同意用這種方式回復李男名譽,故「未違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可上訴。
2023-08-14 16:57迄今被指控性騷擾者,道歉者有之、藉口喝酒斷片者有之、置之不理照樣錄製影片者有之、拖人下水玉石俱焚者有之、退出公眾視野者有之、關版者有之,當然否認者亦有之、法律威嚇者有之,告訴者有之,還有指出對方捏照事實者,但是如陳建州一般迅速控告及高額求償,卻是第一件。
2023-06-29 12:38黑人與范范夫妻對大牙提告民事訴訟,求償一千萬並要求大牙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事實上,要求「強制道歉」是有違憲疑慮的,因為言論自由跟思想自由是憲法高度保障的權利,就算是法院也不能強行控制你的言論及思想!
2023-06-29 12:01在過去,法院多利用條文後面所說的「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要求加害人在公開場域(報紙或網路)發表道歉,並讓加害人負擔刊登的費用,藉此回復被害人的名譽。強制公開道歉的手段是一種禁止沉默、強制表態,干預人民如何表達意見或是價值觀的權利。
2022-05-19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