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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毒品槍砲案偷懶被彈劾 「退案王檢察官」慘遭判決罰俸6月

宜蘭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志成,因結案品質草率輕慢,被戲稱為「退案王」。他在2019年到2021年間偵辦101件案子時有疏失,遭監察院提出彈劾,送交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2日認定他在偵辦毒品、槍砲兩起案件中,罔顧證據而試圖結案,判決罰薪俸6個月,以資懲儆。

誇張「退案王」檢察官愛搞失蹤 考績連3年吃丙!提告撤銷吞敗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吳志成,因結案品質草率輕慢,遭宜檢職務評定審議會決議給予未達良好(考績丙等),吳志成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但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他2021年辦案正確率低於全國平均,經判決無罪確定的件數又是占全署最多,確實未達檢察官平均水準,處分無誤,駁回吳志成之訴。

連3年職務評定均「未達良好」 監察院彈劾宜蘭地檢前檢察官吳志成

宜蘭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志成,因任職期間結案品質草率輕慢,被宜檢職務評定審議會決議給予未達良好(考績丙等)。監察院今(10日)表示,監察院今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所提吳志成違法失職案調查報告,並已於5月4日通過彈劾,全案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司法官辦案草率卻無法淘汰 法界:建議修法丙等三振條款

法官、檢察官辦案草率,各主管機關均有「職務評定審議會」,可以針對司法官每年做出職務評定,若考績列為丙等,就會影響到年終的考績獎金,少領數十萬元。不過法界人士認為,這樣的司法官只是年終獎金變少,卻還能安穩坐在位子上,因此建議修正,列入相關的丙等三振條款。

宜檢檢察官辦案態度差遭評丙等 興訟欲翻盤遭駁回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吳志成,因結案品質草率輕慢,宜檢職務評定審議會決議給予未達良好(考績丙等)。吳志成不滿,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丙等的決議。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吳志成確實結案品質草率,因此駁回吳志成的訴訟。

憲法「鑽石級保障」!檢察官終身職無法汰除 烏龍查案仍月領18萬

宜蘭地檢署資深檢察官吳志成去年經手偵辦移送的案件中,竟有123件遭退件,引起司法界熱議,但這樣辦案品質的檢察官就目前現有規定,卻無法有效汰除,因為憲法規定,法官具有終身職保障,目的要讓法官在無後顧之憂前提下,獨立行使職權,避免執政當局藉由免除法官職務、動輒干涉司法審判。

每月仍爽領18萬!「退案王」檢察官背景曝 遭退件123次吃2丙

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首次競選總統前,打著司法改革等政見旗幟,大勝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300萬票,顯示司改是民心所向;她上任後也召開全國司改會議,決議要建立司法官退場機制,但諷刺的是,在憲法終身職的保障下,許多辦案遭到非議的檢察官,至今仍無適當的淘汰機制,讓警界及司法界議論紛紛。其中,宜蘭地檢署資深檢察官吳志成,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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