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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吳景欽/【5億高中生案】從拒絕測謊看測謊是真科學或偽科學

測謊的有效性乃基於以下前提,即人所言真假能夠引發特定的生理反應,且在個人無法自我控制下,這些反應可以被儀器所測知,並為專家所判讀。但這些前提看似有科學性,卻一直有爭議存在。

律師事務所遭檢調無差別搜索 憲法法庭判違憲

理律律師事務所多年前承辦某起內線交易案件時,遭檢調單位搜索,扣走律師與當事人往來的多件資料。事務所不服,打起憲法裁判,憲法法庭16日做出判決,認為相關規定未排除律師與被告、犯罪嫌疑人間往來通信資料,於此範圍內有違憲之虞,2年後失效。

吳景欽/五億高中生案的私鑑定效力

「五億高中生命案」中,賴姓高中生母親委請知名法醫——高大成醫師,至墜樓現場勘查,並到殯儀館檢查屍體外觀,以提供意見給檢察官參考。從此過程就可能衍生出,由告訴人所自行委請的鑑定,是否具有提出於法庭的證據能力?

詐騙影響全民形同「內亂?」 小檢提議:改為高院管轄第一審處理

行政院提出「打擊及詐欺行動綱領1.5版」,看似要對猖獗的詐騙集團除惡務盡,但檢警無感,甚至有女檢發文批「打詐1.5是國家級世紀詐騙」,法務部和高檢署立即回應,將編列人員預算,紓解案源及超時加班問題,署名「小檢」的檢察官建議,詐騙犯罪影響全民,建議改由高院作為一審管轄,才能達到妥速審判的精神。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三讀 將依人身自由拘束程度區分處分種類

立法院今(15日)上午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法上路後將依人身自由的拘束程度區分處分的種類;另受治療者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有辯護人為其辯護;並規範受處分人如因身心障礙,以致無法完全陳述時,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其辯護。

台灣已形同廢死 是時候修正法務部長帝王條款了!

游院長如對台南殺警案感到義憤天膺,認為兇手罪無可逭,最好的方法是推動修法,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60條的「帝王條款」,讓法務部長無自由裁量,政治操作的空間,才符合法律公義、司法獨立的精神與民意的期待。

李永然、劉和鑫/限縮刑事上訴第三審如何提高司法信賴度

司法院為推動刑事案件審理的「金字塔型訴訟制度」的建構,提出《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提出採「嚴格法律審」、「許可上訴制」,引發立法委員與司法院間及社會各界的熱烈議論。

偵查中檢方不許律師做筆記沒得救濟 憲法法庭判違憲

陳姓律師2016年間為一名貪污罪被告辯護時,在檢方偵查庭中抄錄筆記太過詳細,最後檢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沒收律師筆記。律師無從救濟,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7日作出判決,判決《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違憲,須於2年內修正。

吳景欽/承認私鑑定所帶來的問題

刑事訴訟向來不承認被告可自行委任鑑定人,不過在司法院已經提出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裡,就正式承認被告可在審判中自行委請鑑定人。如此的修正,雖可平衡檢察官與被告的地位差,卻也會有問題產生。

吳景欽/電磁紀錄怎麼刑事扣押

早在2001年1月,《刑事訴訟法》即增列電磁記錄為搜索、扣押之客體,但從當年4月發生的成大宿舍MP3搜索事件開始到現在,對於電磁紀錄到底如何搜索、如何扣押,一直是個大問題。

 吳景欽/監護處分期間無上限就能解決問題嗎

立法院臨時會通過監護處分的相關修法,其中最重要者,即是因精神障礙陷入無責任或限制責任能力,致判處無罪或減刑而須施以監護處分,去除五年期間的上限。如此的修法,是否可能陷入長期監禁,實有檢討的空間。

黃東熊/「司法改革」要顧及邏輯思考

依第2083期司法周刊(110年12月3日發行)第一版報導,司法院為減輕最高法院之案件負荷量,關於《刑事訴訟法》方面,擬「……『以嚴格法律審兼許可上訴制』作為核心概念,進行修正」

精障緊急監護》連孟琦/改「暫行安置」也要重建架構!

為解決犯下嚴重刑事案件造成民眾恐慌的精神病患問題,先前司法院原提案增訂《刑訴法》「緊急監護處分」,允許判決前得先執行監護處分。反對者認為有違憲之虞,建議另訂「暫時安置處分」,兩方堅持己見,互不相讓,各界彷彿霧裡看花,可能誤以為「緊急監護」與「暫時安置」不過名詞之爭。

司法院推4大面向保護 加強照顧刑事訴訟被害人

《刑事訴訟法》在2019年底修正後,加入「刑事訴訟法關於被害人一般保護及訴訟參與新制」,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彭幸鳴指出,司法院也在新制實施以來,從資訊獲知、訴訟照料、遮蔽隔離、轉介修復等4大面向,積極推動多項新措施。

她就住樓下!女慘遭恐怖鄰居亂砍挖眼 精障監護修法成焦點

台北市陳姓女子疑因被提醒戴好口罩,就突然抽出隨身美工刀狂刺鄰居,犯後遭逮捕由檢察官諭令交保,讓受害的王姓女鄰居擔心「怎麼辦?嫌犯就住樓下!」台北市社會局18日緊急會同轄區中山分局,將陳女送醫評估精神狀態,也讓目前正在立院審議中的「精障者犯罪緊急監護」成為焦點話題。

楊雲驊/建「暫時安置」制度收容精障被告 防公共危害

2020年4月,嘉義殺警案一審經嘉義地院以無責任能力為由判決無罪,將被告無保釋放,法院對於釋放被告以後的社區防衛,毫無任何作為,社會譁然,輿論抨擊。

【杜絕冤案】日本冤案袴田巌被關46年 起訴狀一本主義應配合證據開示制度

刑事訴訟的程序若設計不良,有可能成為冤案破口!在《行動法庭》節目上,前檢察官陳重言指出,起訴狀一本主義的目的,在於避免法官過早接觸卷證,對被告產生成見。日本在引進起訴狀一本主義後,仍發生袴田巌被關46年的悲劇,陳重言分析說,在實施起訴狀一本制之後,證據開示程序不應只讓一方主導

影/杜絕冤案!改採起訴狀一本主義|行動法庭 第142集 完整版|陳重言 劉彥君 2021.10.12

杜絕冤案!為何「起訴狀一本主義」能避免法官未審先判?《行動法庭》邀請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重言律師、劉彥君律師探討:「起訴狀一本主義」是什麼?為何朝野要倡導?卷證是否併送,對判決結果有什麼影響?「起訴狀一本主義」真能杜絕冤案?國民法官將採「起訴狀一本主義」,會帶來哪些變革?

張靜/判決錯了為何不能再審「校正回歸」 太極門案的無解難題

再審在訴訟法上是一種「非常」救濟程序,相對於「正常」訴訟程序之一、二、三審而言,在判決尚未終局確定之時,對之不服是為上訴,而對確定終局判決之不服,則是應提起再審之訴,而不復得上訴矣!

快訊/尖刀捅死鐵路警察李承翰 凶嫌判刑17年定讞

發生在2018年7月3日晚間9點左右的火車殺警案,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鄭姓男子因補票問題和列車長發生衝突,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24歲警員李承翰上車處理,竟遭鄭男以尖刀刺傷腹部,送醫失血過多不治。鄭男一審遭判無罪,引發喧然大波,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7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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