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姓女子和吳姓前女友分手簽下協議書,約定互不騷擾、不向他人評論彼此,吳女會按月給羅女5萬元,沒多久,吳女以羅女違反協議為由拒絕再付錢,雙方打民事官司,結果吳女提出1段錄音,證明羅女曾在電話中說吳女壞話,羅女因此敗訴、拿不到剩下的295萬元後,怒告錄音的人涉嫌妨害秘密,但台北地檢署23日處分不起訴。
2021-04-23 14:18林奕含事件延燒了近1個月,陳國星在9日時曾由律師透過工作室發出聲明,指出妻子在婚外情事件後選擇原諒他,不過根據了解,在發聲明前,其實陳星的妻子曾經寫下「妻子的心聲」。
2017-05-24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