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外遇啪啪50次 「向老公自首」結局賠40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鍾姓人妻在2022年6月至11月間外遇已婚的吳姓男子,交往期間雙方一共發生50次性行為,因而遭吳妻提告求償60萬元;雖然她辯稱自己曾向自己丈夫坦白此事,結果遭吳男惡言相向,吳妻也是接到她的丈夫通知才曉得這件事情,但因為侵權事實明確,最終仍被花蓮地院法官判處應賠償吳妻40萬元較為適當。

▲沮喪,傷心,生氣,羞辱。(圖/視覺中國CFP)

▲鍾女與吳男發生婚外情,結果只有她挨告,還要賠償40萬元。(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吳妻在判決書中主張,鍾女明知吳男已婚,仍在2022年6月21日至同年11月6日間發展出婚外情,並在這段期間發生大約50次性行為,事情露餡之後,鍾女坦承偷吃她的丈夫,此舉顯然侵害到她的配偶權益,因而決定提告求償60萬元。

鍾女則辯稱,她雖然曾與吳男交往、發生性行為,但吳妻未對吳男提告,應當是已經原諒且有免除債務之意,所以最多只能向她求償一半的金額;此外,她在交往期間曾打算向自己的丈夫坦白一切,結果遭到吳男阻止、惡言相向,吳妻之所以知道這件事情,還是經由她的丈夫轉告,相較於毫無悔意的吳男,她是真心乞求原諒,也願意深刻反省。

花蓮地院法官認為,鍾女與吳男交往且發生性行為是事實,縱使吳妻沒有對吳男提告,也不代表有免除債務之意,鍾女自然也躲不開賠償責任,考量到雙方的經濟收入、婚姻生活受影響程度等因素,最終判她應賠償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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