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想要iPhone!嘉市前交通處長公費購入 再買最新款送妻遭起訴

▲▼             前嘉義市政府交通處長鄭君健。(圖/翻攝自嘉義市政府官網)

▲前嘉義市政府交通處長鄭君健涉嫌購買公務蘋果手機給妻女,遭到起訴。(圖/翻攝自嘉義市政府官網)

記者黃資真/嘉義報導

前嘉義市政府交通處長鄭君健涉嫌在任內期間,公費購入公務用蘋果手機供妻女使用,今年3月住處辦公室遭檢方搜查,諭知10萬元交保。經調查後,檢方昨(8)日依貪污侵占罪起訴,並請求法院減輕其刑。

檢方指出,鄭自2019年1月14日至2023年4月10日止任職嘉義市府交通處長,卻為了想使用蘋果手機的女兒,以及送蘋果手機給愛妻,以「為辦理活動或外出會勘時公務所需」為由,在2020年7月2日以續約方式,以1萬3300元價格購入iPhone11手機,核銷公用購機費8千元後,他再貼錢買下,並交給女兒使用。

2021年8月,鄭想申辦新的公務機,辦理 iPhone11報廢時,先以他牌手機申辦遭拒後,竟以不詳方式取得鏡面破損、無法開機的黑色iPhone11作替代辦理,使女兒得以繼續使用。

食髓知味的鄭又於2022年8月3日,再以「為辦理活動或外出會勘時公務所需」為由,以續約方式申辦8800元的iPhone14 pro白色手機,並辦理核銷8千元,送給妻子當作生日禮物。

嘉義地檢署今年3月接獲檢舉後,前往嘉義市政府交通處、鄭君健住處搜索,並通知鄭君健和其家人等人到案說明,經過半年調查,認定鄭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予以起訴。

不過,檢方表示鄭因一時失慮而犯案,情節輕微,犯罪所得手機市價未達5萬元,加上鄭在偵查中自白,並上繳犯罪所得財物,請求減輕其刑。

另外,鄭在案件爆發後,於今年4月被調整職務為參議,但在8月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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