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銀行員花35年才打贏冤獄官司 前法官、律師、學者看「速審制度」

▲Y’s Day「週三青年日」6日晚間針對司法改革議題與青年們進行面對面座談,探討速審制度的目標與現實 - 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週三青年日舉辦司法座談,探討速審制度的目標與現實 - 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圖/記者陳弘修翻攝,下同)

記者陳弘修/台北報導

Y’s Day「週三青年日」6日晚間針對司法改革議題與青年們進行面對面座談,探討速審制度的目標與現實 - 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曾擔任高院法官的律師陳憲裕表示,司法對當事人的煎熬,沒有身歷其境很難感受,一年就已經足夠煎熬了,更何況「流浪法庭三十年」一書中的訴訟個案花了28年的時間。陳憲裕認為,許多法官存有經驗不足、專業不足的問題導致案件拖延,加上欠缺同理心及未堅守無罪推定,才會導致冤案。

在這場的座談會上,受邀與談的專家學者,除了陳憲裕外,還包括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律師鄭文龍,以及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眾人也以對於「流浪法庭三十年」一書所探討的冤獄案內容,進行了討論。

「流浪法庭三十年」一書披露三名銀行官員從民國68年打官司,到民國96年終獲三審無罪定讞,訴訟時間長達28年6月,成為台灣審判耗時最長的一件官司,雖然三名老人最後成功打贏冤獄官司獲得賠償,但全案前後卻長達了35年。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表示,司法追求正義,司法程序調查真相、懲奸除惡,但「流浪法庭三十年」的故事卻用一則真實案例,讓我們了解想像與實務的落差,不僅是百萬光年,也讓人疑惑司改的痛點到底何在。

江雅綺認為,該案件中並非有司法人員存心與當事人過不去,只是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在司法系統依規運作的結果,如此的司法體系,必然出了問題。她強調,如何防止下一個被司法程序凌遲的受害者,以符合真實與程序的正義,正是人們對司法改革的衷心期盼。

▲Y’s Day「週三青年日」6日晚間針對司法改革議題與青年們進行面對面座談,探討速審制度的目標與現實 - 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

▼前高院法官、律師陳憲裕。

▲Y’s Day「週三青年日」6日晚間針對司法改革議題與青年們進行面對面座談,探討速審制度的目標與現實 - 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對此,陳憲裕也表示,人民對法院的期待是開庭準時、法官態度良好、結案速度快、事實認定無誤及量刑妥適,然而實務上卻多要憑運氣才能達成。許多法官存有經驗不足、專業不足的問題導致案件拖延;欠缺同理心及未堅守無罪推定,才會導致冤案。

陳憲裕認為,三審制內的同質性太高,司法體系應受到社會大眾監督,將判決書與律師答辯上網公布,並強化確定判決檢討機制,由社會人士共同檢討,對法官形成壓力,訴訟當事人才有依靠。每個人都可能成為被告,因而健全的司法體制非常重要,民主體制冤案的被告與獨裁體制被迫害的人無異,健全司法體制大家有責任共同推動促成。

律師鄭文龍表示,美國憲法規定司法要公正且迅速,但台灣以前就不在意迅速。快速的重點在於第一次就要做對,好的制度不須認真的法官就可以把事做好,不應追求聖人法官,要靠制度改正,讓一般人也能被信賴。台灣檢察官須同時負責偵查及起訴,對比國外將偵查權限交由警察,形成檢察官的龐大壓力,法官工作也超載無法負荷。台灣行政、立法都已邁向民主化,司法也應全權民主化,社會運作不只法律人,應由社會大眾與職業法官相輔相成,對社會才有說服力,並減輕法官認定事實的壓力與提升信賴度。

鄭文龍建議,台灣現今的審判制度是於清末民初片面錯誤學習西方所致,應全盤學習西方完整制度,而非就舊有錯誤制度改革。美國審判符合公正、效率、科學及人性,但台灣審判還停留在專制獨裁,且包含貪污、政治力介入、恐龍判決等問題。台灣的司法應持續修改進步,且具備改革勇氣,台灣有很多地方可以更好,年輕人只要有心就可以改變、發揮。

▲Y’s Day「週三青年日」6日晚間針對司法改革議題與青年們進行面對面座談,探討速審制度的目標與現實 - 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律師鄭文龍。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

▲Y’s Day「週三青年日」6日晚間針對司法改革議題與青年們進行面對面座談,探討速審制度的目標與現實 - 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指出,罪疑惟輕是法律的重要原則,但實務上卻幾乎只存在課堂理論上,遲來的正義時常令人擔憂會遲多久,而什麼又是正義?以新北市營養午餐案件為例,發現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時常都沒有被遵守,導致遭質疑的許多校長們遭受媒體不實攻擊,甚至受不了長期訴訟而主動認罪,最終仍未獲得該有的清白。
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說,透過《流浪法庭30年》這本書中所提到三名老人的真實故事,我國於2010年4月23日三讀通過「刑事妥速審判法」,然而,目前台灣檢察官仍承辦過量的案件,顯示司法超載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事實上,「妥速審判權」的實踐是司法改革的關鍵,不僅可提高司法效率、促使人民獲得迅速確實的判決,更涵蓋減輕司法從業人員的工作負擔、簡化法律程序,以及合理分配司法資源等重要議題。
 
董思齊認為,司法改革不應只是法律專家的責任,也是每一位公民的責任,特別是青年朋友作為台灣共同體的未來,更應積極參與這歷史性的運動,每一位公民的意見及行動,都將是推動改革的重要力量,台灣除了是讓每一位人民都不會被分配失衡的司法系統所影響,才能真正守護台灣的民主。

▼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

▲Y’s Day「週三青年日」6日晚間針對司法改革議題與青年們進行面對面座談,探討速審制度的目標與現實 - 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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