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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承租學產地竟擬蓋宮廟 南投縣府:教育部終止租約就撤照

▲草屯新豐里國有學產地將蓋廟宇,南投縣政府已轉陳主管機關教育部審慎評估考量。(圖/南投縣政府提供,下同)

▲草屯新豐里國有學產地將蓋廟宇,南投縣政府已轉陳主管機關教育部審慎評估考量。(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草屯鎮新豐里一處屬教育部經管的國有學產地,經民間資產管理公司承租後,卻將用以興建寺廟「紫受宮」,引起附近民眾抗議和縣議員蔡銘軒關切;南投縣政府表示,已轉請教育部審慎評估該租約之合宜性,以及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情事,強調只要教部終止租約,就會立即撤銷該建造執照。

身兼立委候選人的蔡銘軒26日在新豐里活動中心召開記者會,立委羅美玲及縣議員廖梓佑也都派員到場關心此案,指出該地區為土地重劃區、原規劃屬住宅用地,目前周邊興辦建築物作為住家者高達7、8成,如興建寺廟,平時燒香燒金產生的異味與灰煙,以及遶境、法會、祭祀活動引發的噪音,勢必影響周邊生活安寧、環境和交通,對生活環境有形的影響,但紫受宮不顧里民反對,堅持在社區內建造高達26.5公尺的廟宇,「誰希望家前面是廟,每天都有人對你拜拜?」

▲▼地方居民組成自救會,阻止在住宅區學產地興建宮廟。(圖/蔡銘軒競選團隊提供)

▲▼地方居民組成自救會,阻止在住宅區學產地興建宮廟。(圖/蔡銘軒競選團隊提供)

▲民間資產管理公司承租草屯鎮新豐段2055地號國有學產地後擬興建寺廟,引發地方居民抗議。(圖/蔡銘軒競選團隊提供)

▲民間資產管理公司承租草屯鎮新豐段2055地號國有學產地後擬興建寺廟,引發地方居民抗議。(圖/蔡銘軒競選團隊提供)

蔡銘軒揭露,紫受宮在8月向縣政府提出申請,隔月(9月)便火速取得建照,經向教部及縣政府反映,得知此案依103年所訂之契約內容,並無規定廟宇不得興建,因此紫受宮為合法申請建照;但新豐里自救會於本月17日舉辦抗議活動時,前來與會的教部官員則回應就當初簽訂之內文,紫受宮與起造人及承租人並無關聯,顯然有違規轉讓或轉租、違反《學產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相關規定的情形,呼籲教部應善盡地主之責,詳加調查紫受宮違反法規的情事。

▲草屯新豐里國有地將蓋廟宇,南投縣政府已轉陳主管機關教育部審慎評估考量。(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草屯新豐里國有地擬蓋廟宇。(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蔡銘軒說,縣府、廟方及里民曾於17日自救會會議上達成共識:紫受宮待教部就此案再行審視並提出報告前會停止一切興建程序,怎料台電公司隔天便前往該地將重電安裝上去,藐視協商結論,他籲請教部及縣府再次慎審紫受宮於純住宅區興建是否合情合理,請教部依違反契約行為收回土地、停止錯誤政策,也請縣府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發文要求停止動工;羅美玲也表示已發文至教部,請教育部儘快處理此案,讓當地居民能安心居住。

縣府建設處回應,該廟宇建築基地(新豐段2055地號土地)屬於農村重劃區內的乙種建築用地,是教育部管理的學產土地,由教育部和「水工弘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契約,並在111年7月6日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讓該公司辦理廟宇建物的建造執照申請;該處在接獲民眾陳情反對意見後,已多次轉陳教育部、審慎評估考量該租約是否合宜,以及是否已違反學產土地的租賃契約精神。

建設處也表示,教育部出具的本案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以及申請建造執照時,申請人都是「水工弘運」公司,但實際興建使用的卻是廟方「紫受宮」,有違反「不得將租賃標的物轉租、轉借或以其他名義供第三人使用」規定之虞,該處也請教育部慎重檢視是否已構成終止租約條件,一旦終止租約、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縣府就會撤銷建造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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