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的張思雲是一名單親媽媽。(圖/翻攝社群媒體)
記者吳美依/綜合報導
新加坡45歲女子張思雲與已婚醫師外遇,在2人感情破裂後提告前情夫,卻被法院判決敗訴,而須承擔25萬新幣(約新台幣589萬元)訴訟費用。她無力償還鉅款,如今還收到法院通知,原來前男友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宣告她破產,預計本月26日開庭。
2016年12月,張思雲認識了新加坡中央醫院精神科醫師陳恆寧,交往1年多後,於2018年4月分手。當時,2人前往布拉格旅遊,她查看對方手機,卻驚訝地發現,情夫竟與同事串通,玩弄多名女病患,並且發生性關係。
2個月後,張思雲向醫藥理事會投訴此事,儘管2名醫師遭受紀律處分,被吊銷執照5個月至2年,但她也被情夫同事告上法院,因誹謗罪名成立,而須提供賠償。
儘管如此,張思雲仍未收手,而是進一步指控情夫陳恆寧濫權瀆職,在未登記醫院患者的情況下,私自開立280顆鎮靜藥物給她,以緩解焦慮問題。去年7月,法官卻認為上述主張缺乏證據,宣判原告敗訴。
張思雲1日接受《新明日報》採訪時說,她必須支付房貸、撫養13歲兒子,同時承擔鉅額訴訟費用,其中包括陳恆寧的律師費,儘管目前仍有工作,但4000多新幣(約新台幣9.4萬元)存款早被扣光,如今還面臨破產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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