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遭性侵!朋友手機一堆「熟睡私密片」女主角竟是自己

▲▼女童從3歲起連續7年慘遭繼父性侵多次。(示意圖/CFP)

▲小美借住陳男家,卻遭對方性侵、拍攝私密影片及照片。(示意圖/CFP)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女子小美(化名)因無家可歸,被住在新北的陳姓男子收留,沒想到某日借陳男手機玩遊戲時,意外發現相簿內有許多她昏睡後被性侵的照片及影片,氣得她提告。對此,案經上訴高院,法官駁回陳男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依乘機性交罪處4年有期徒刑、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美2020年8月因無家可歸,於2020年8月23日接受陳男邀請,到對方位於新北的住處暫住;沒想到,小美同年月26日借陳男的手機玩遊戲時,意外看到相簿內有她睡著時的裸照、性交影片,嚇得她立刻截圖,並將照片傳送到自己的手機後,將陳男手機內的原檔刪除。

小美指控,陳男8月26日上午11時至下午4時許,趁她累倒在床上昏睡、沒有反抗能力時,脫下她的衣褲性侵得逞;又於26日上午11時,未經她的而拍下多張她熟睡時的裸露照片,還以手機錄影。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美熟睡後遭陳男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他4年前跟小美在酒店相識,兩人不是男女朋友,但8月24日發生關係屬於合意性交,僅承認後續有偷拍部分照片,但其他照片是誰拍的,他也不知道。

對此,法官勘驗還原手機內的照片及影片,發現影片中小美全程眼睛緊閉、嘴巴微張,沒有任何肢體動作及話語,但身體卻突然上下晃動,以及有拍攝到陳男的身體等。

法官認為,小美跟陳男是朋友關係,同意到陳男家短期寄居作客,沒有誣陷的洞悉,加上影片中小美沒有表情、說話及肢體反應,任由陳男擺布,若非真的遭性侵偷拍,不可能會冒著偽證、誣告罪的風險陷害陳男,因此駁回陳男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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