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硬上喝醉女同學!震醒閨蜜問:能試試嗎 還無恥讓媽幫提親

▲桃園市陳姓男子去年12月與女子在KTV灌醉女子,佯稱送其返家卻載至摩鐵兩度性侵得逞。(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小方醉後被男同學性侵。(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高雄市3男2女5名大學生日前相約在租屋處喝酒聊天,凌晨時各自回分配好的房間睡覺,女大生小方(化名)和男閨蜜同房,結果阿力(化名)竟溜進他們房間,對小方性侵,發現男閨蜜被震醒時,還問「我可以試試嗎?」日前二審依趁機性交罪判阿力3年4月,最高法院上(5)月則駁回上訴,維持判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方與阿力及另3名同學2021年10月23日晚間一起在租屋處喝伏特加等烈酒,直到凌晨1至2時各自回房間休息。阿力在清晨5、6時許溜進小方的房間,見小方酒醉昏睡便趁機性侵。

小方指控,她睡到一半感覺有人在碰她的胸部還親吻她,接著對方把生殖器放到她嘴裡,然後脫掉褲子性侵,等到對方向男閨蜜問「我可以試試嗎」,她聽見聲音才知道是阿力,就轉過去抱著男閨蜜,結果又被阿力翻到正面,繼續摸胸等動作,她直到阿力停止動作後才清醒,騎車離開現場。

阿力辯稱小方當天很清醒,他進房間還問了能不能睡旁邊,小方說可以,之後親吻她也有主動伸舌頭,然後主動進行口交。

小方男閨蜜則證稱,他們喝酒前就分配好房間,他在清晨5、6時聽到聲音醒來,就看到阿力和小方在性交,阿力問「我可以試試看嗎」,他用眼神示意「不能」,也有搖頭制止。

小方在事發後打電話給阿力,稱阿力媽媽給她2條路選,「第1個要嘛就是我跟你結婚,第2個要嘛提告就是走刑事」,這讓小方父母火大,決意提告,小方追問「你這樣子到底算不算強迫我」,阿力則回答「是,這樣子算強迫」。

法官認為,阿力趁小方喝醉性侵,導致小方事後情緒崩潰,考量後續阿力以50萬元與小方和解,不過小方明確表示不願原諒阿力,二審依趁機性交罪判阿力有期徒刑3年4月,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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