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男鑽進她膠囊艙房!掏鳥蹭「陪妳過夜」 上訴辯:只想偷東西

▲▼網曝「最暖蓋被法」:3床被子最好             。(圖/Unsplash)

▲小梅的膠囊旅館艙房突然遭陌生男子闖入,貼身摸胸下體狂蹭,噁男遭判4年6月。(圖/Unsplash)

記者蔡怡萍/新北報導

一名女子小梅(化名)在新北某膠囊旅館承租1個月,某天半夜睡到一半,她的膠囊房間卻遭陌生黃姓男子鑽入,還躺在她身旁問「妳住多久、陪妳到早上」,用下體磨蹭小梅臀部,小梅嚇得立刻辦理退房並報警,黃男辯稱「是來找女朋友」,法官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黃4年6月徒刑;黃上訴高院後,黃男改口稱只是想「偷東西」,法官認為前審量刑無違誤、駁回上訴。

根據判決,小梅於2020年8月25日清晨4點32分,在新北一處膠囊旅館艙房睡到一半,因為想上廁所而開啟艙門,突然就有一個人影竄進她的房內,她本想開口提醒對方走錯房間,對方就將門關上並說「來找女朋友」,表示因為碰到房務人員巡房、就隨便進入一間躲藏,但男子過了5分鐘仍不離開,反而躺在小梅身邊,開始詢問「年紀、哪裡人、要在這邊住多久」等,還提出「在艙房內陪她到早上」。

小梅驚恐拒絕,但也怕身處狹小空間、會遭遇不測而不敢輕舉妄動,沒想到男子卻伸手摸拍她的胸部,並掏出下體磨蹭她的臀部,小梅鼓起勇氣威脅男子要向櫃檯舉發他,男子立刻求饒並且逃出艙房,小梅嚇得通報房務人員同時報警,早上也隨即辦理退房。

警方循線逮捕亂闖房間的黃姓男子,而黃男先前曾因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等多起案件,遭判刑數年定讞,在執行完畢5年內又再犯,黃又始終否認對小梅著手猥褻,法官審後加重其刑,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累犯,判有期徒刑4年6月。

黃男不服上訴到高分院,承認他有進入小梅承租的膠囊旅館,但目的只為了「偷東西」,因為空間很小才不小心碰到小梅身體,而小梅身上並沒有他的DNA、小梅也沒當場大聲呼救,不構成強制猥褻。

法官認為,證人與事證等皆無瑕疵,原審判決與量刑均無違誤,不採信黃男辯詞,予以駁回,全案還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