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疫無法參與升大學考試!招聯會公布補救方案「考生可四擇一」

▲▼為期三天學測在社會科考完後劃下句點。(圖/大考中心提供)

▲招聯會表示,考生若因防疫規定而無法參與學測或分科測驗,將可適用補救措施。(圖/大考中心提供)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去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大學個人申請以防疫外加名額錄取3281個,儘管今年新冠肺炎已降為第四類傳染病,但招聯會今(8日)表示,若有考生在學測或分科測驗考試期間,因為防疫規定而不得應考,可根據各地衛生局所發出文件,向招聯會申請適用分發入學招生管道補救措施,並延續去年四擇一補救方式,但提醒申請補救措施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學年度分發入學招生管道登記分發。

去年大學個人申請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招聯會採取因應措施,考生若因確診等原因無法參加甄試,達到標準可採外加名額錄取,根據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統計,去年各大學第二階段甄試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以防疫外加名額錄取「適用個案應變機制考生」的校系數計有1184個,正取生1128個、備取生2153個,合計錄取3281個創下歷年新高紀錄,而正取生約占申請入學招生名額總數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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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冠肺炎疫情趨緩,新冠肺炎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但招聯會今天表示,若有考生在學測或分科測驗考試期間,因為疫情防疫規定而無法在考試期間應考,必須提出由各地衛生局所發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文件,向招聯合申請適用分發入學招生管道補救措施。

招聯會進一步說明,考生要適用補救措施,必須是已報名112學年度分科測驗,因防疫規定導致無法應試或無法全程參與學測或分科測驗,並通過112學年度分發入學招生管道證明文件審查,且提出因新冠疫情無法應試的相關佐證資料。

符合上述資格者,得在7月7日上午9時起至7月14日下午5時止,填妥申請表,連同考生因新冠疫情無法應試相關證明文件加密壓縮後,E-mail至招聯會公務信箱(jbcrc@jbcrc.edu.tw)並致電確認,經招聯會審查認定通過者,7月28日下午4點30分前,繳交備審資料及志願切結書等相關表格,將在8月15日個別通知錄取結果。

招聯會執行秘書王文俊提醒,考生依考試規定可參加考試而自行選擇不參加考試不得適用此補救措施,而申請補救措施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學年度分發入學招生管道登記分發,相關細節公布於招聯會網頁。

王文俊說明,符合適用補救措施學生,分發原則及審查方式有四類,考生得選擇其中一類,第一類是選擇分發入學管道志願校系考生,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提交招聯會轉送所申請的校系審查,最多填6個志願,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錄取與否由校系審查後決定,並以外加名額錄取,但涉及政府人力管控的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全師培系組除外。另考生若參加今年大學入學測驗,成績則由大考中心提供給學生選填志願校系參考。

至於第二到第四類,王文俊表示,第二類是今年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已經獲錄取並放棄,可以申請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第三類是今年以申請入學管道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後放棄的考生,選擇 1 個校系分發;第四類則是今年度大學申請入學補救措施管道獲「錄取」後放棄,選擇1個校系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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