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處長超貪...吃牛肉麵鵝肉報公帳 還外帶鼎泰豐小籠包拜祖先

▲▼台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貪污案,處長陳榮興。(圖/記者劉昌松攝)

▲前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長陳榮興13次將家族私用開銷報公帳,貪得2萬多元公款。(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長陳榮興,日前才因圖利陽明山國際大旅館占用公有土地遭起訴,檢調又查出,陳在2019年任內,多次帶家人到高檔牛排館、鼎泰豐消費,還外帶小籠包回家祭拜祖先,14次私人消費全都報公帳核銷特別費共計2萬6907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6日再依利用職務詐欺財務等罪將陳提起公訴。

陳榮興從2019年4月起,到2021年1月間擔任公園路燈管理處處長,上任沒多久,就因民代陳情,不顧部屬勸阻,下令拆掉陽明山北投溫泉區的國際大旅館旁邊的圍籬,讓業者可違法占用公有土地當停車場使用,本案2022年5月間起訴後,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檢調為了調查陳榮興是否因圖利業者獲得好處,清查陳的資金往來發現,陳榮興因為是直轄市二級單位主管,有首長特別費可作為公務所需的招待饋贈等支出,卻在2019年4月26日,妻子生日時,購買450元的南蠻堂「加壽蛋糕5號」,並要求店家打統編報公帳。

起訴指出,同年6月23日,陳榮興又帶著妹妹等人去阿城鵝肉店大吃1455元;7月4日,陳榮興和妻子去吃老王記牛肉麵,花了480元;7月27日中午先和妻子到勝博店殿劍南店,合吃一份1660元餐點,再去鼎泰豐南西店花了1395元購買餐點回家當祭祀供品。

8月11日陳榮興打電話回家,要兒子趕快換衣服,全家一起到阿城吃鵝肉花了835元;8月27日再為了幫兒子慶生,前往高檔的傑克兄弟牛排台北信義店大吃1萬1927元;9月28日到DOMANI義式餐廳消費2520元。

11月16日找了小姨子一家,一共8人一起去京星港式飲茶消費2295元;隔天又去阿城鵝肉吃了1215元;2020年1月9日,買了2條南蠻堂蛋糕,1條當早餐,1條當家中祭祀使用,共消費600元;2月4日再次跟妻子去吃老王記牛肉麵開銷440元;2月7日,天氣寒冷,陳榮興決定去吃1份小碗的菜肉餛飩解寒,並外帶6盒生餛飩回家,供消費995元;4月4日適逢清明假期,陳榮興又買了640元的鼎泰豐南西店買炒飯、小籠包回家祭拜。

檢察官起訴指出,陳榮興一共13次把私人開銷拿去報公帳,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不過每次所得財物都不到5萬元,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並宣告沒收全部不法所得2萬69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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