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閨蜜外遇!他揚言爆料...1個月索3次「封口費」下場曝

▲正妹,約砲,外遇,偷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女子擔心外遇曝光被勒索了3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蔡姓男子得知妻子的閨蜜小潔(化名)有婚外情,竟從去年6月起,在1個月內3度向小潔勒索,要求拿出3萬5000、100萬和65萬元的「封口費」,小潔不堪其擾報警抓了蔡男,橋頭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罪判處他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蔡男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他沒有與小潔達成和解,量刑沒有問題,因此駁回他的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蔡男是透過太太才認識小潔,後來得知小潔有婚外情後,於去年6月8日晚間8時許打電話到小潔工作的診所,恐嚇說要散布小潔外遇證據及私密影片,還要把她外遇的事情告知她老公,小潔為了息事寧人,拿了3萬5000「封口費」給蔡男。

不料拿到錢的蔡男越來越貪心,隔天馬上又向小潔恐嚇說「如果不能拿出100萬出來,我不能保證會不會把事情鬧大,或把婚外情的事情跟妳老公說」,小潔怕東窗事發,於是向診所醫師和院長借了100萬,再交給蔡男。

蔡男連續得手2次後食髓知味,過不到2周又傳簡訊向小潔恫稱「有人不滿意封口費的金額,也不滿意A女的處理方式,需再繳納65萬元,否則會將外遇之證據及私密影片外流」,小潔因不堪承受而報警處理,並在約定地點抓了蔡男。

橋頭地院審理時,蔡男都坦承犯行,法官根據相關事證,依2個恐嚇取財罪和1個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他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但蔡男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他雖然承諾願意賠償小潔,但卻遲遲沒有達成和解,因此認為量刑沒有問題,駁回他的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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