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遭襲胸嚇呆!補習班老闆辯「沒反應不算性騷」 法院判決曝

▲抓胸,襲胸,揉奶,性騷擾,猥褻,變態示意圖。(圖/記者鄺郁庭攝)

▲一名女員工遭老闆襲胸,當下嚇到不知所措,不料對方竟因此認為「不算性騷」。(示意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一名在補習班擔任櫃檯人員的女子,日前應負責人要求到地下室搬東西,不料對方卻以「休息一下」為由趁機對她環抱、襲胸,讓她嚇得不知所措,直到下班後向男友哭訴事件才曝光。負責人事後辯稱,女子在事發後的舉止與態度都沒有異常,否認性騷。對此,法官認為,每個人對突發事件反應不同,不能據此認定沒性騷,判處負責人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這起事件發生在2020年8月15日中午12點左右,補習班負責人要求被害女子和他一起到地下室把東西搬到4樓教室內,女子不疑有他便一口答應,但負責人卻在2人整理東西時,突然一把將女子抱住,還說是要「休息一下」。女子因受到驚嚇,當時並未有所反抗。

被害女子證稱,2人將東西搬到4樓後,負責人找她進教室聊天,起初並無異狀,但在話題結束時,負責人突然把椅子拉到她身邊,先是碰她的手問是在哪裡做美甲,還用手指摳手心,之後又把她拉到胸口前貼著耳朵親,並說「再休息5分鐘」,隨後就把手伸進她的衣服內襲胸,她這才嚇得趕緊拒絕,並藉故離開。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女子事後向男友哭訴,案件才曝光。

女子的男友作證表示,當天他去接女友時,女友不斷發抖、哭泣,還抗拒他的碰觸,過了一陣子才將事件經過全盤說出。為此,2人把事情告訴女子阿姨,也在隔天把此事告知負責人的妻子,之後就由女子阿姨及負責人的妻子處理。

負責人事後否認犯行,表示當天搬完東西很累,2人只是坐著休息、聊天,他並沒有碰到對方。他的委任律師則稱,女子對於性騷行為的時間、次數與秒數描述不一致,且當天離開前還和現場老師聊天10分鐘,期間都無異常,當天現場也有許多老師、學生,女子卻沒大聲呼救,甚至留下來與負責人單獨工作一段時間後才離開,質疑性騷擾一事的真實性。

新北地院審理指出,被害女子對於過程都能具體詳述,證述始終如一,且事發當下受到驚嚇,不能苛責她未記得實際秒數、次數,這些細節也不是此案重點,而每個人對於突發事件的反應也不同,不能因女子在事後看似沒特殊反應就認定敘述情節不實。

另外,法官調查,負責人在案發後曾對女子家人道歉「真的對不起,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不曉得當初為什麼會那樣,因為我把她當自己的小孩在看待」,她的妻子在和被害家屬商談此事時也提到「我先生做錯這個是事實」,因此不採信負責人的辯詞,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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