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貪官假釋期要官媒刪除「懺悔影片」:不刪我百分之百告你

▲浙江國企高管姜瑞凡因受賄罪入獄,假釋出獄後要求官媒刪除其懺悔影片。(圖/翻攝正觀新聞)

▲浙江國企高管姜瑞凡因受賄罪入獄,假釋出獄後要求官媒刪除其懺悔影片。(圖/翻攝正觀新聞,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浙江國企甌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前黨委書記、董事長兼總經理姜瑞凡在2020年7月因受賄罪被雙開(開除黨職、公職),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25萬元(人民幣,下同),並沒收違法所得。他在3月假釋出獄後找上《中青網》旗下的官方帳號《青蜂俠》,要求刪除落馬時的「懺悔影片」並揚言提告。

▲浙江國企高管姜瑞凡因受賄罪入獄,假釋出獄後要求官媒刪除其懺悔影片。(圖/翻攝正觀新聞)

《正觀新聞》報導,他(姜瑞凡)說到,現在自己已經「出來了」,並要求媒體立刻刪除這條反腐警示報導,因為報導侵犯了他的肖像權,「如果不刪除,將委託律師進行起訴(提告)。」

姜瑞凡在電話裡還強調,「你如果真的不去刪除,那沒關係,我會告你侵犯我肖像權的,我是百分之百告你的。」而姜瑞凡提到的懺悔影片,來源於大陸中紀委國監委官方網站在2021年9月發布的相關內容。

根據溫州市紀委監委在2020年5月通報的內容顯示,姜瑞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法院審理查明,姜瑞凡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計132.13萬元,數額巨大,並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姜瑞凡於2020年7月被開除黨籍、公職。同年12月,姜瑞凡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5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對於姜瑞凡提出的要求,有熟悉法律的相關人員私下透露,就法律層面上,貪官無權以侵犯肖像權為名要求《青蜂俠》等官方媒體刪除其懺悔影片,「一方面,姜瑞凡在違法行為上構成貪污罪,其行為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個人權利已經受到一定限制,另一方面,侵犯肖像權有兩個重要的條件:未經本人同意和以盈利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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