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記者採訪遭痛毆 施暴者曝光「全是警察」

▲▼陸記者採訪遭痛毆 施暴者曝光「全是警察」。(圖/翻攝微博)

▲記者的眼鏡被打碎。(圖/翻攝微博)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極目新聞》李姓記者近日赴貴州省織金縣,採訪2名教師溺斃事件,卻被3名不明人士阻止,隨後還遭到毆打。事件鬧大之後,貴州省官方介入調查,並於6月1日通報,已拘捕3名涉嫌施暴者,為當地派出所的副所長,以及兩名輔警。

織金縣馬場鎮6名小學教師4月在河灘上撿石頭,上游的「引子渡水電站」突然洩洪,導致2名教師被沖走溺斃。悲劇發生後,死者的家屬指控,校方為了討好上級,要求教師們到河灘撿石頭回校園佈置,才導致意外發生。

由於案件疑點重重,李姓記者因此前往「引子渡水電站」附近採訪,沒想到竟遭不明人士跟蹤、阻止,後來還被痛打一頓,不只全身是傷,眼鏡、手機也都被打爛。

李姓記者隨後透過媒體、網路爆料此事,迅速引起大量關注。貴州畢節市官方眼見事件鬧大,成立了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

聯合調查組6月1日通報,李姓記者30日於織金縣貓場鎮沙壩村發現遭到一輛不明車輛跟蹤,就用手機拍攝跟蹤的車輛,之後並下車與車上的人了解情況。

▼記者臉部大量出血。(圖/翻攝微博)

▲▼陸記者採訪遭痛毆 施暴者曝光「全是警察」。(圖/翻攝微博)

調查組表示,車上的熊男(織金縣公安局馬場派出所副所長)、李男(馬場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陶男(馬場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3人隨即下車,在阻止李姓記者繼續拍攝過程中,扭打造成記者面部等多處軟組織挫傷(經第三方鑑定為輕微傷),致使記者的手機、眼鏡等物品遭損壞。

調查組指出,目前,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第四十九條、第十六條之規定,決定依法對熊男、陶男處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對李男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

調查組說,經織金縣委研究決定,免去負有領導責任的彭男馬場鎮黨委副書記職務、提名免去其馬場鎮鎮長職務;經織金縣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免去熊男馬場派出所副所長職務(已將其調離公安系統);經馬場鎮黨委研究決定,對李男、陶男予以解聘處理。

調查組還說,此次事件,教訓極為深刻,暴露出少數公職人員法治意識淡漠等突出問題,嚴重傷害了媒體朋友,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我們誠懇接受社會各界的批評,並向記者本人致歉,向新聞媒體致歉,向社會各界致歉!我們將痛定思痛,舉一反三,認真汲取教訓,加強幹部隊伍教育管理,以實際行動感謝和回饋媒體和社會的監督。」

事件在微博上引起大量關注,許多網友都憤怒大罵,「警察法律意識淡漠,玩笑呢?」「不做虧心事怕人拍?這行為不就不打自招?」「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居然是警察打的!」「跟蹤?這年代還有這種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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