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因「親綠」出線? 黨政人士:對專業的羞辱也不公

▲▼總統府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 陳忠五 蔡彩貞  朱富美 尤伯祥 林佳龍 翁岳生。(圖/記者屠惠剛攝)

▲總統府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包括陳忠五、蔡彩貞、朱富美與尤伯祥。(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總統府30日舉行記者會公布四位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包括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事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以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不過,外界質疑人選具「政治色彩」,以及15位大法官都在總統蔡英文任內提名。對此,法界人士感嘆表示,根本膝蓋反射,在野黨將四位被提名人貼上政治標籤,是對專業的羞辱,對當事人不公平。

由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因此,總統府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3月時展開4位大法官的提名作業。根據規定,本次提名的4位新任大法官要在10月1日就職,預計在立法院本會期,總統府將會把提名人選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不過,在總統府公布人選後,外界也產生質疑,在野黨認為人選具有「政治色彩」,以及15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任內提名。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批評,總統蔡英文任內15名大法官全部都是由她提名,當人選無法超越黨派,就無法期待獨立公正的行使職權。

賴士葆批評,陳忠五、朱富美、蔡彩貞、尤伯祥四人被外界形容是「綠到出汁」,當大法官人選無法超越黨派,就無法期待大法官獨立公正的行使職權,而大法官4大職權包括「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對於外界的質疑,一位法界人士表示,這是「膝蓋反射」,1997年修憲後一度確立的大法官提名任期交錯制,在2007年就遭國民黨執意杯葛4位大法官的提名破壞,而隨後就任的馬英九則在輪到自己提名的七位大法官外,也一併提名了原先應該是總統陳水扁提名的4位缺額,未考慮任期交錯問題,「所以若要質疑提名制度,那導致此制度無法落實的馬前總統才是始作俑者」。

這位人士說,在這樣的情形下,馬英九以後接任的總統在大法官出缺後,只能依法提名,更不要說在實務上當總統有機會連任,遇到大法官出缺,就必須依憲法提名新任的大法官,以順遂憲政的運作。

另有一位長期在法界的黨政人士表示,這次提名的四位大法官人選,分別來自法官、檢察體系、法學及律師界,也有參與人權與民主倡議的推動,無論在司法實務或學術界都有其聲望,在野黨將四位被提名人貼上政治標籤,是對專業的羞辱,對當事人不公平。

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在記者會受訪時表示,審薦過程是依據大法官的組成、背景及專長等作遴選,呈現多元分布,審薦小組依據《憲法》增修條例第5條、《憲法》第80條及相關條文的結構組成,除了要考量法官、檢察官及教授等背景外,還考慮經驗及律師背景等,整體審薦之後再交給總統,進行最後審薦工作。

林佳龍強調,審薦小組的推薦是用「共識決」,不同審薦委員對每一個人選有表達及推薦人數,依推薦小組的推薦作依據。

對於外界質疑被提名人有親綠色彩,林佳龍則表示,大法官都是獨立行使職權,而且每個人的學經歷、背景都很優秀,加上總統府會把咨文送交立法院,被提名人也還得經過公聽會審查及立委質詢,做為最後審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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