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楓之谷》玩家被公會拒收 竟放話「北捷隨機殺人」遭判刑

▲▼蘇子皓揚言到北捷實施第二次隨機殺人。(圖/記者劉昌松攝)

▲▼蘇子皓揚言到北捷實施第二次隨機殺人。(圖/記者劉昌松攝)

▲蘇姓男子揚言到北捷實施「第二次隨機殺人」,遭法院判刑。(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人豪/台北報導

蘇姓男子因為玩線上遊戲《新楓之谷》想加公會,但是一直被拒絕,沒想到他一怒之下在遊戲內的公開頻道上放話「4月2日在台北捷運實施第二次隨機殺人」,檢警獲報後根據IP查到住在高雄的蘇男,蘇男到案後坦承因為一時氣憤亂說話,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公眾罪,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

20多歲的蘇姓男子,在3月16日晚上於高雄住處,上網玩《新楓之谷》時,因為想加入玩家公會,和人組隊一起打怪殺王,但一直被拒絕,蘇男氣得在公開頻道放話:「再不讓我進公會,我就去台北捷運殺人」,「4月2日下午在台北捷運實施第二次隨機殺人」。

不少玩家看到蘇男言論,想起鄭捷2014年在北捷車廂殺死4人26傷慘劇,先後向警方報案,由台北市刑大南下逮人,結果和家人同住的蘇男看到警察,似乎馬上就知道自己犯了大錯,承認在遊戲頻道嗆聲,但否認真的有要行兇。

法院認為,台北捷運為公眾運輸工具,每日往來乘客眾多,車站人潮出入密集,一旦遭遇隨機殺人攻擊事件,將會造成嚴重傷亡,蘇男預告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之事,自當會造成公眾嚴重恐慌甚明。又過去台北捷運曾發生隨機殺人案件,造成死傷慘重,社會餘悸猶存,傷痛未平,蘇男言論造成公眾不安、惶恐,自屬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之行為。

法院審酌,蘇男僅因線上遊戲公會事宜,心生不滿,即在線上遊戲公開頻道告以前開恐嚇公眾,再考慮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公眾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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