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5天連假 墾管處+保七第8大隊加強巡查取締違規脫序行為

▲墾管處將與保七第8大隊加強巡查取締違規脫序行為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墾管處將與保七第8大隊加強巡查取締違規脫序行為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今(1)日起是清明5天連假,墾管處歡迎遊客到墾丁旅遊,但也提醒遊客共同維護自然環境,不要出現沙灘、草原或民宿內任意燃放爆竹煙火、任意丟棄垃圾、騎乘沙灘車活動等避免發生違規脫序的遊憩行為,否則將全力取締告發,也呼籲現在值乾旱季節,民眾掃墓或遊客遊憩用火時,一定要注意防範火災。

▲墾管處將與保七第8大隊加強巡查取締違規脫序行為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墾管處將與保七第8大隊加強巡查取締違規脫序行為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墾管處預估清明5天連假,園內海岸沙灘等景點,會吸引大批遊客聚集戲水,以往曾出現有影響環境清潔及煙火噪音的違規行為,為維護國家公園整體環境與保障遊客安全,遊客違反是類行為將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八款第6目公告禁止事項「禁止從事燃放爆竹煙火之行為 」及「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取締,違者第一次處罰新臺幣1500元整。

▲墾管處將與保七第8大隊加強巡查取締違規脫序行為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而墾丁園區沙灘車活動以勇闖叢林及地景打卡號召遊客,惟活動路徑易造成水土流失、沖蝕溝的環境破壞及遊客翻車安全問題,目前在國家公園內是禁止騎乘沙灘車遊憩活動,今年元旦、春節及228等連假已取締業者及遊客共13人次,其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八款第6目公告禁止事項「禁止從事沙灘車遊憩活動」,業已依法皆處罰新臺幣3000元整。

▲墾管處將與保七第8大隊加強巡查取締違規脫序行為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近期南部各地、尤其是恆春墾丁地區降雨稀少,天候乾燥;加上恆春半島冬春之際常有落山風,如遇火星往往一發不可收拾。墾管處呼籲民眾,進入山林野地或掃墓,請務必小心用火。如違法放火,依消防法規定處3000元以下罰鍰;若造成公共危險還可能觸犯刑法;露天燃燒則會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1200元到10萬元罰鍰。

墾管處表示,歡迎遊客春遊墾丁,也呼籲遊客春假期間來墾丁旅遊,能注意交通安全,並遵守國家公園等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國家公園環境資源。墾管處也將結合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員警加強巡查取締違法脫序行為,提醒遊客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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