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哥亂倫14歲妹兩年多 「不知兄妹愛愛犯法」判刑18個月

▲▼女童從3歲起連續7年慘遭繼父性侵多次。(示意圖/CFP)

▲香港發生社會矚目的兄妹亂倫案。(示意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一對相差7歲的同母異父兄妹,在哥哥21歲、妹妹14歲時發展出超越兄妹的男女關係,甚至在父母的床上發生性行為。兩人的不倫關係持續了兩年多才曝光,哥哥也因此被控亂倫等罪,並被判刑18個月。

根據港媒報導,哥哥生於1996年,母親改嫁之後,與繼父於2003年生下妹妹,兩人為同父異母的兄妹。2017年7月底某日,哥哥進入妹妹的房間,表示想與妹妹做愛,接著脫下了妹妹的衣服,在沒有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發生了兩人的第一次性關係。

第一次性關係後,兩人開始會在家中摟摟抱抱,接著更在父母的床上發生了性行為,同樣未使用安全措施。2018年1月某日,妹妹在自己房間換衣服時,哥哥正好回家,並從後面抱住了妹妹,接著兩人在床上發生了性關係。

兩人最後一次發生性關係是在2020年4月,妹妹主動前往了哥哥的住所,想聊聊兩人的關係,哥哥表示想做愛,妹妹不知如何拒絕,於是兩人又發生了關係,之後兩人就沒有單獨見面過。

事情會曝光,是因為繼父發現兩人行為過於親密,要求哥哥搬出,妹妹情緒不穩,向老師透露了與哥哥的關係。老師通報之後,哥哥很快被捕,並向警方坦承與妹妹感情很好,把妹妹當「老婆」,兩人曾多次發生性關係。

哥哥也提到,他知道什麼是亂倫,但不知道亂倫犯法。案件審理過程中,律師曾向法官求情,強調兄妹兩人是「真心相愛」,只是混淆了兄妹之情,才會做出「天理不容」的事情。

哥哥總共被控2項猥褻罪、3項亂倫罪,法官認為,哥哥一直沒有意識到錯在哪裡,「如果他沒有提出發生性關係的要求,事情根本不會發生。」法官更指出,就算是妹妹要求,哥哥作為成年人也應該拒絕,因此判哥哥入獄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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