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醫色喊「學姐以前都給我抱」女工讀生被摸光!還抓手摸下體

▲大腿,蜜大腿,腿粗,短裙,女生,辣妹。(圖/記者周姈姈攝)

▲天母狼醫摸遍女工讀生身體,和解後二審獲判緩刑。此為示意圖。(圖/記者周姈姈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鄰近士林地方法院的某耳鼻喉科診所,診所負責人洪姓醫師提供2樓房間供女工讀生住宿,但他竟趁著2人相處時,色喊「妳學姐以前都有給我抱」並猥褻女工讀生,還抓她手強摸自己下體。女工讀生嚇哭報警,一審將洪男判刑9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9日仍判刑9月,但給予緩刑2年的自新機會。可上訴。

據了解,該診所因為鄰近士林地院,不少法院、地檢署的職員常在下班後,就近求診。職員們聽聞診所60歲左右的負責醫師遭到起訴、判刑,無不議論紛紛,人心惶惶。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21年9月中,洪姓醫師提供診所的2樓供負責掛號、清潔的女工讀生小柔(化名)無償居住。案發當天晚間6點,洪男帶著小柔到大葉高島屋百貨公司內晚餐,並到百貨公司超市內購買生鮮食品,而後一同返回診所。2人在診所2樓內一同用餐。

餐畢小柔要求洪男離開,沒想到洪男色心大起,竟然強摟小柔,還說「離開之前那不然抱一下」、「妳學姐以前都有給我抱」,雙手也不安分在小柔身上撫摸;小柔雖然極力反抗,最後還被洪男抓住手,撫摸洪男下體。洪男一直到7點半左右才離開2樓。

小柔隨即逃離診所,找上朋友哭訴,之後到警局報案。由於小柔保有事後醫師試圖賠償的對話錄音,檢方認為小柔供述屬實,因此對洪男提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也認定洪男有罪,判刑9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洪男賠償小柔達成和解,全案於29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維持洪男有期徒刑9月;但給予2年的緩刑自新機會,緩刑期間內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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