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沙鹿豪宅案「本來拒1千萬交保」 顏寬恒:我跟妻子無任何違法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國民黨前立委顏寬恒昨因沙鹿豪宅違建爭議,與妻子被台中地檢署依竊佔、偽造文書等罪嫌漏夜偵訊,檢調諭令夫婦倆各1000萬元、500萬元交保候傳。對此,顏寬恒今(29日)表示,他提供房屋買賣合約、滙款金流、由妻子合法標租國有土地、已繳足20年租金的所有資料,有憑有據,足證明他跟妻子沒有任何違法。

▲國民黨前立委顏寬恒。(圖/ETtoday資料照)

▲國民黨前立委顏寬恒。(圖/ETtoday資料照)

顏寬恒也說,檢察官諭知他1000萬元交保時,他因堅持清白無罪,寧願失去自由接受羈押,捍衛清白,拒絕交保,然而承辦檢察官和主任檢察官一直說服勸說他辦理交保,雙方僵持近一個小時,最後他考慮家人及長輩的健康,無奈才同意交保。

顏寬恒聲明全文如下:

台中檢調單位針著本人出售沙鹿住宅及庭院,認為是假交易涉及偽造文書,及竊佔國有財產局的國有地,本人說明如下:

本人提供房屋買賣合約、滙款金流、由妻子合法標租國有土地、已繳足20年租金的所有資料,有憑有據,足證明本人和妻子沒有任何違法。且買賣既已真實成立,房屋交易之後,付款方式、如何使用、何時搬遷,是由交易雙方約定,絕非假交易而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任何違法情事。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宣稱偵辦本案涉犯偽造文書和竊佔,本人和妻子提出完整的資料證明絕無犯罪至明;且偽造文書和竊佔兩罪刑度均為5年以下,對照檢調偵辦本案的強度和交保的金額,顯然不符比例原則。

昨天深夜,檢察官諭知我交保1000萬元,本人因為堅持清白無罪,寧願失去自由接受羈押,悍衛清白,拒絕交保;承辦檢察官和主任檢察官一直說服勸說我辦理交保,雙方僵持近一個小時,最後我考慮家人及長輩的健康,無奈才同意交保。

台南學甲光電案開了88槍,參與涉案的嫌犯有人僅交保2萬元,我合法出售沙鹿住宅、合法標租國有土地,因為私人物品沒有完全搬走,竟被認定是假文易且重保1000萬元!這就是一件政治司法案件,司法豈能為政治操作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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