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纏身朱國榮涉龍邦炒股案 二審輕判8年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圖/記者吳銘峯攝)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嫌炒股,二審改判8年。(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弊案纏身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在2011至2013年間,2度利用人頭戶炒作「龍邦國際興業」股票與權證,先炒高股價後,再倒貨給國寶人壽,坑殺散戶。一審認定他大賺6億多元,重判15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改認定他獲利不到1億元,改輕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朱國榮除本案遭判刑以外,他也捲入中信國寶案,趁著2014年間中信金控旗下的中信人壽打算併購國寶集團中的台灣人壽時,藉機炒作相關股票,最後遭檢調單位查出,當時朱國榮還創下4億元天價交保的紀錄,一審也將朱國榮重判12年4月;本案上訴二審,將於4月底宣判。此外,朱國榮最近也被報導捲入泰山經營權爭奪戰,泰山集團公司派甚至還登報說朱國榮是「股市大圈仔」、金融版省港旗兵,更質疑他綁架泰山公司。

至於高等法院28日判決的龍邦炒股案,檢方起訴指出,朱國榮在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2月底間,利用13個人頭戶開立的31個證券帳戶,以大量相對成交、連續高價買進的手法,將龍邦股價從10.25元炒高到13.85元,上漲3.6元,漲幅達35.12%,朱國榮藉此獲利達6千2百餘萬元。

而朱國榮等人又進行第二波炒作,在2012年11月到2013年2月間,再以17個人頭帳戶,炒作由群益金鼎證券公司、日盛證券公司及永豐金證券公司賣出之「龍邦認購權證」,以相對成交、連續高買等方式,在3個月內將每股19.1元,炒高到每股34元,上漲14.90元,漲幅達78.01%。總計在這波炒作中,朱國榮大賺5億7千4百餘萬元。一審法院認定朱國榮在2波炒作下,不法獲利超過6.3億元,因此一審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5年。

不過龍邦炒股案在高等法院審理後,高院改認定朱國榮炒高股票後,因為權證賠錢再加上部分持股未出脫,所以損失也不少。經過重新計算後,改認定朱國榮炒股獲利不足1億元,因此改依照2個《證券交易法》「高買股票罪」,分別將朱國榮判刑4年6月、5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沒收不法所得2971萬餘元。

宣判後朱國榮也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感謝二審確認朱國榮並無一審所認定之高額犯罪所得,但對朱國榮依證券交易法影響股價判決有罪部份,深表遺憾,朱國榮一定會繼續上訴,爭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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