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站尾隨高中生進廁所 色男噁問「要不要舒服一下」偷襲下體

▲▼高雄美麗島捷運站。(圖/翻拍高捷網站)

▲一名變態在美麗島捷運站猥褻男高中生。(圖/翻拍高捷網站)

記者翁子皓/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王姓男子2021年12月6日在高雄美麗島捷運站,尾隨高中男學生阿正(化名)進廁所,指著男廁內廁間問「要不要進去舒服一下」,遭拒絕後,竟強行抓阿正下體,阿正嚇得趕緊逃離並報警。高雄地院近日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王男有期徒刑1年。

判決書指出,王男2021年12月6日5時56分許就到美麗島捷運站徘徊,尋找「獵物」,他在同日7時33分見到路過的阿正後,竟色性大發,尾隨對方進入廁所,指著廁間問阿正「要不要進去舒服一下」。阿正聽到後,立即拒絕王男,不料,竟遭對方伸手抓下體,他見狀立出聲制止,但對方卻不鬆手,他只好用手撥開,迅速離開廁所,找站務人員協助,隨後向警方報案。

王男供稱,不知道阿正是高中生,也沒有抓對方下體,可能是自己手擺動的幅度比較大,跟阿正同時都離開廁所,不小心碰到,且碰觸其身體時間約莫2至3秒,時間非常短,並非刻意為之,又說,如阿正遭不法侵害應大聲呼叫,但阿正卻未有呼救行為。

法官調查,從監視器發現王男見阿正進廁所後,在廁所走道口查看數秒,可見有不想讓他人發覺其所作所為之心態,且王男有坦承,有在廁所附近逗留,看路人長相有感覺才會跟上去等語,而阿正也表示遭猥褻當下嚇壞了,所以沒有立即求救,因此認定王男有猥褻的犯行。

法官認為,王男為滿足自身性欲,竟隨機挑選學生搭訕,對阿正猥褻,造成阿正心理傷害,考量王男有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強盜等前科,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王男有期徒刑1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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