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父賄選遭收押「胃食道逆流」申請就醫 法官打臉:常見小病

▲陳修將被收押在彰化看守所。(圖/記者唐詠絮攝)

▲施父被羈押在彰化看守所 。(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2022九合一大選,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及施父施復興,選前3天被檢方查獲以贊助村里長、鄉鎮代表競選文宣品,涉嫌綁樁行賄,遭地院裁定收押禁見,至今已經超過70餘日,日前施父因患「胃食道逆流」,提出將於2月8日下午戒送看診並進行胃鏡檢查,但法官舉文獻為例,認為胃食道逆流只是「常見的消化道疾病」,駁回聲請。

▲法官裁定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及其父親羈押禁見並禁止通信。(圖/記者唐詠絮攝)

▲彰化地方法院裁定施嘉華急施父羈押禁見 。(圖/記者唐詠絮攝)

法官駁回聲明理由,認為施父的轉診單「病人症狀描述」欄記載「食道胃酸逆流,疑食道病灶,想做胃鏡檢查」,並表示,胃食道逆流症屬胃內容物以不正常頻率或過多份量反流至食道,造成胸口灼熱、胃酸倒流等症狀,乃常見之消化道疾病。

法官提出相關衛教文獻記載指出,有10至15%之美國成年人,每天會出現一次胸口灼燒感症狀,而15至44%者則會每個月出現一次;美國的胃食道逆流盛行率約25至36%間,而台灣的胃食道逆流盛行率亦於近年增至12至16%。由此足見,被告食道胃酸逆流的狀況尚屬常見,並無危及生命情形,僅需持續觀察變化。

▲法官裁定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及其父親羈押禁見並禁止通信。(圖/記者唐詠絮攝)

▲議員施嘉華及施父仍在羈押中。(圖/翻攝自施嘉華臉書)

法官審酌施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而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的處分,為利後續進行相關的準備及審理程序以釐清爭點及犯罪事實,再衡量施父罹此常見的胃食道逆流而就醫,為確保訴訟程序的進行、證據存在及真實性的考量後,尚難認施父有護送至醫療機構醫治之必要,並依羈押法第56條第2項陳報護送施父到醫療機構醫治,尚屬無據,因此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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