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2警涉嫌婚外情 他還偷偷掌握正宮行蹤達2年 最新下場曝

▲▼人夫警偷登入公務系統,掌握妻子的行車蹤跡。(示意圖/記者陳雕文攝)

▲人夫警偷登入公務系統,掌握妻子的行車蹤跡。(示意圖/記者陳雕文攝)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人夫警員跟女同事相處過從甚密,竟登入「雲龍系統」調閱前妻的行車蹤跡以掌握交友狀況,犯案時間長達2年。後來前妻發現自己被追蹤,火大報案提告,最新判決於3日出爐。

據了解,陳姓警員因跟黃姓女警相處過從甚密,引發爭議。當時陳員的其他同事跟妻子皆高度懷疑2人搞婚外情,後來陳員竟也懷疑妻子可能在外亂搞,竟開始利用職務之便登入公務系統,調查妻子的蹤跡,時間長達2年半;黃姓女警也有幫助追查陳員妻子及其3名友人的個資,時間長達1個多月。

判決書提到,陳員所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共157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且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60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黃姓女警所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共11罪,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萬元,且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60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目前陳員已經離婚,前妻推測陳員的追蹤行為,是為了偷情但是怕被她發現,然後想找證據證明她也外遇,這樣就不用支付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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