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拿回十分之一稅款 張麗善喊話新內閣:檢討統籌分配款

▲雲林縣長張麗善針對議題說出「我支持還稅於民!」。(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縣長張麗善。(資料照/記者蔡佩旻翻攝)

實習記者李密/台北報導

111年雲林縣總稅收約707億元上繳國庫,金額為全國第十名。雲林縣長張麗善3日指出,依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制度,六都61.76%、十六縣市24%,突顯財政收支劃分法分配嚴重失衡。透過目前統籌分配款的制度,雲林分配回來稅款的只有十分之一,縣長張麗善認為,這是對雲林縣民的兩次不公平對待,呼籲「財政收支劃分法」必須修改,建議地方稅收多留給各縣市,增加縣市自有財源,才能加速地方建設。

▲麥寮鄉及崙背鄉水稻亦受4月13日的低溫影響,造成不稔形成空包彈,加上稻熱病的危害,農民心血沒得收成。(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縣為我國重要農業縣市。(資料照/記者蔡佩旻翻攝)

張麗善3日表示,中央應考量縣市的產業特性以及近來全球人口老化快速,位處台灣中部的雲林縣是台灣糧倉,各縣市的中央廚房,是相當重要的農業縣市,不僅要承擔全國的糧食安全,未來更要工商並進,讓雲林加速前進,讓青年回流,以平穩全台糧食供應穩定。

同時她也呼籲,中央不能把資源都挹注到六都,這對非六都縣市並不公平。以雲林縣來說,一年要繳給中央的稅約707億元,但是透過目前統籌分配款的制度,分配回來稅款的只有十分之一,對雲林縣發展極度不公平,因此地方建設有時需透過立法委員向中央爭取經費。

張麗善表示,財劃法88年修法以來,至今逾23年未曾修正,依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比例,六都61.76%、十六縣市24%,明顯背離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肩負「濟弱扶貧,調劑地方財政盈虛」的功能。

且依財政部公告2022年總稅收統計,雲林縣111年國稅及地方稅稅收707億元,但以目前的財劃法規定比例設算,嚴重影響雲林縣民權益,對雲林縣長期發展不利。為此雲林縣提出嚴正聲明及抗議,建議中央儘速針對財劃法進行修法。

張麗善強調,未修法前,中央應依財劃法第35-1條第2項「…對於努力開闢財源具有績效者,其上級政府得酌增補助款」規定,核予雲林縣「專案補助」,以符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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