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雞排妹11年前舊照當廣告 法院判診所要拆看板...但免賠150萬

▲▼元和雅雞排妹             。(圖/記者陳宏瑞攝)

▲雞排妹為了元和雅診所的看板打官司。(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雞排妹鄭家純因肖像權糾紛,提告要求2012年替她抽脂的高雄知名整型診所元和雅,撤下門口柱子使用她照片的宣傳照或者賠償150萬元,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認為,診所是依合約書約定合理使用,於法有據,須拆除鄭家純的看板,但不用賠償150萬。對此,元和雅診所表示,將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鄭家純和元和雅診所有多起官司纏訟,雙方互有輸贏,先前元和雅不滿鄭家純在網路上轉貼文章和評論,指整型診所整壞許多個案,對鄭家純提告妨害名譽,檢方雖然對鄭家純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元和雅另提300萬元的民事損害賠償,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鄭家純曾在寫真集中感謝元和雅,而轉貼網友貼文時也未善盡查證之責,判她應賠償90萬元。

全案起因於雞排妹鄭家純早年為了出道,找上元和雅診所,表明願意以提供術前術後照作為行銷宣傳方式交換免費抽脂,後來因沒履約拍攝術後照,因此以提供寫真集照片做替代,並做成抽脂術後照廣告看板,直到2020年為了撤下舊照,與醫美診所對簿公堂,要求賠償150萬元,或者撤下她早年的看板。

對於法院做出判決要求診所撤下看板,高雄元和雅診所深感遺憾,委任律師葛光輝強調,看板使用的照片雖然來自於鄭家純的寫真集,當初是因為鄭家純沒有依照原先的約定來拍攝術後照,診所為了支持她要出道,才會同意讓她「以寫真集的照片代替術後照」,甚至還加碼購買她的寫真集,但雞排妹事隔8年後,卻突然要求不能再放她的寫真集照片,甚至認為診所不當得利,索賠150萬元,卻忘了她違約在先,沒來拍術後照這件事。

對於要不要拆看板?高雄元和雅診所表示,雖然不希望為了一塊看板浪費司法資源,不過若是有該捍衛的權益,也會補足證據、據理力爭,因此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研議,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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