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判8年…「中山好青年」酒吧再殺人!逃大陸3年遣返下場曝

▲▼信義夜店殺警案,「中山聯盟」成員群毆信義分局刑警薛貞國。(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北市夜店殺警案,休假刑警薛貞國到場制止群眾鬧事,反遭「中山好青年」群組撂人圍毆喪生。(圖/資料照)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參與2014年北市夜店殺警案的惡煞李聿鈞,遭法院判刑8年定讞,但殺警案審理期間,竟又犯下2018年北市W會館群毆案,與同夥林明杰等人分持刀棍,將1名酒客亂刀砍死,李、林2人逃往對岸躲藏被通緝,2021年底被遣返回台歸案,法院依殺人罪判林14年、李11年徒刑,李聿鈞不服上訴、並強調自己只是想「嚇嚇對方」,也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但法官認為李因殺警案遭判刑後不到1年內,再度殘忍犯案,惡性重大,駁回上訴。

發生於2014年9月14日凌晨1點多、震驚社會的北市夜店殺警案,富少曾威豪與當時還是女友的劉芯彤,不甘前1天凌晨在北市夜店SPARK和安管起衝突被趕走,找黑道份子蕭叡鴻訴苦拜託討公道,蕭男透過「中山好青年」等通訊群組,糾集多路人馬共數10人到SPARK尋仇,休假刑警薛貞國到場制止,反遭眾人用紅龍柱等硬物圍毆身亡。

夜店殺警案(圖/記者楊珮琪翻攝)

▲夜店殺警案現場監視畫面截圖。(圖/資料照)

李聿鈞是當時被起訴的68名被告之一,一審被依殺人罪判刑10年6月,2017年12月28日二審改判8年,沒想到殺警案上訴最高法院審理期間,李男竟又涉犯北市W會館群毆命案,W會館股東鍾祥振於2018年9月1日晚間8點多,在店內和蕭姓酒客等人發生爭執,趕緊通知兒子鍾博恩撂人來助陣。

鍾博恩一共找來6名幫手,還帶刀棍和漆彈槍等器械,李聿鈞和林明杰是鍾博恩的朋友的朋友,李男雖不認識鍾男父子、彼此隔了1層關係,仍無視自己有案在身前往助勢,7男衝進店內揮舞刀械叫囂,蕭男1名同行朋友拿冰桶潑灑反擊,頓成主要目標,慘遭眾人圍毆狂砍,送醫因身中8刀傷重不治;而李聿鈞和林明杰案發後僥倖逃脫,一起搭機到對岸躲藏,直到2021年12月28日才被緝獲遣返回台歸案。

李聿鈞辯稱,當時只是想恐嚇被害人,混亂中揮棒是用來防身,就算揮到被害人、也沒有打到要害,且很快就往後退去、沒有持續攻擊;但法官勘驗現場監視畫面,一幫人馬殺紅眼亂棒如雨下,且被害人刀傷見骨、內臟組織受損嚴重,可見下手之兇殘,依殺人罪處李聿鈞11年、林明杰14年徒刑。

2人認為量刑過重上訴,李聿鈞強調沒有證據他有打到被害人的頭頸部,頭部傷勢與他無關,且他與被害人本無仇怨,並無殺他的動機,且已與被害人家屬以30萬和解,另與北檢達成調解支付50萬,請求減刑。

高等法院認為,林明杰、李聿鈞2人與被害人本不認識,卻僅因替人助陣就對被害人痛下殺手,在衝突過程中由恐嚇昇高轉為殺人之犯意聯絡,讓被害家屬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天人永隔之痛,犯後又潛逃出境,惡性重大,林明杰未有任何和解賠償作為,李聿鈞更是在殺警案後不思悔改再度犯案,罪行重大,駁回2人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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