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人妻臉書重逢前男友!同遊澎湖控他性侵 求償550萬大逆轉

▲▼情侶,夫妻,性行為,性交,約炮,約砲,上床。(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一位定居美國的人妻在臉書上聯繫上大學時期的男友,兩人相約到澎湖4天3夜遊玩共宿後,人妻和丈夫對大學男友共求償550萬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有博士學位的人妻小芳(化名)與丈夫定居美國,偶然從臉書聯繫上26年前的大學男友阿明(化名),兩人互加LINE好友後敘舊聊天,小芳更於返台時和阿明相約到澎湖旅遊4天3夜,同宿一房。事後小芳指控遭阿明性侵兩次,阿明還在LINE上捏造事實毀損她名譽,提告對阿明求償350萬元。小芳丈夫得知此事後,也對阿明提告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阿明在性侵部分罪證不足,但已侵害配偶權,要賠她丈夫2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小芳主張,她和阿明以前是大學同學,25、26年前為男女朋友,她曾因他懷孕5個月引產,分手後各自嫁娶,她也與丈夫定居美國。2019年5、6月間透過臉書,她和阿明再度取得聯繫,並於7月相約到澎湖玩4天3夜,其中兩晚在民宿同房過夜時,阿明竟違反她的意願性侵她,造成她胸口嚴重瘀青,導致她身心受創,要求償200萬元。

小芳指控,她返美前雖先在LINE上封鎖阿明,阿明卻故意在「個性簽名」狀態訊息上,以「最惡毒的外國女鬼」、 「墮胎記得吃藥」、「不知道跟多少人做過」等文字,對她進行不實的人身攻擊,在侵害名譽、恐嚇部分再求償150萬元,共計求償350萬元。另小芳在美國的丈夫得知此事後,也以阿明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

全案審理時,阿明表示大學時期和小芳交往5年多,分手20餘年後再連絡,與小芳出遊澎湖是合意性交,事後小芳提告性侵,也已遭地檢署偵查不起訴。而LINE上那些文字只是他抒發心情或評論時事,並無針對任何人,是小芳自行對號入座。

法官認為,小芳前對阿明提起恐嚇告訴,已經檢方偵查處分不起訴,妨害名譽的部分法院也判阿明無罪。另查看民宿監視器,小芳曾主動搭阿明肩膀,兩人相處正常並無閃避,不過阿明明知小芳已婚,還與她共遊澎湖、同居一室且發生性行為,已侵害配偶權,應賠小芳丈夫20萬元,其他請求則駁回,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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