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用她個資「進口」電子煙彈 女慘淪通緝犯

▲▼菸害防制法,電子煙,健康,黑市,菸權。(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女子上蝦皮買電子煙彈,資料卻被賣家拿來進口時使用,讓她因此遭到通緝。(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宜蘭1名女子從蝦皮網購電子煙彈,所留下的個資卻被賣家作為進口含尼古丁菸彈的窗口,警方循線追查到蔡女資料,她一頭霧水表示不知道她因此遭到通緝,萬萬沒想到花了3千多元網購菸彈,竟成為非法進口違禁品而捲入案件。

警方調查,31歲蔡姓女子從蝦皮購物網上,花了3千多元訂購電子煙彈,並留下個人資料,但賣家疑似為規避查緝,使用蔡女的名義、從國外購買12盒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彈,再委託不知情的運通公司申報,透過私運夾帶的方式進口快遞貨物一件,該批貨物抵台時,報關人員開箱查驗發現為藥事法管制產品。

警方循線查出是以蔡女名義輸入,她坦承每個月都會上網買電子煙彈,但喊冤自己都選擇台灣地區賣家,不知道這次是從國外購買,她自己更沒有從國外進口的管道,也不知道自己的資料被賣家拿去使用,進而涉犯藥事法、遭到通緝。

全案訊後依照藥事法移送地檢署偵辦,而檢察官檢視蔡女下單的蝦皮賣場,賣家標示地的確為「南投縣信義鄉」,無法確定蔡女主觀上知道購買的煙彈來自國外,也沒有蔡女委託報關行的相關文件。

且檢察官認定,若是要私自進口違禁品、一般情形都會避免留下真實姓名與資料、以免遭到查緝,認為蔡女並不是故意主動輸入禁藥,偵結後處不起訴處分,地檢署事後也將轉交警方,追查實際冒用蔡姓女子名義,進口電子煙彈的幕後藏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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