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新手法!新北男假合約出租停車位 拿不出所有權證明被識破

▲▼詐欺慣犯許男被移送偵辦,他持假合約出租停車位             。(圖/記者陳以昇攝)

▲詐欺慣犯許男被移送偵辦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詐欺慣犯涉嫌在臉書張貼停車位低價出租,但他根本沒有車位所有權,一名男子不察上當,跟他簽約交付2萬8000元,拿到無效的遙控器跟悠遊卡;他故技重施卻踢到鐵板,一名女子拿了7萬2000元準備簽約,要求他提供車位所有權證明,他緊張地推託被女子識破,警方獲報到場將他逮捕,訊後依偽造文書、詐欺罪送辦。

據了解,32歲許姓男子有多起詐欺前科,曾利用便利商店員工的熱心助人,謊稱自己手機沒電,向他借電話撥打,然後趁隙跑走將手機變賣,店員發現已不見蹤影,只能報警求助;12月初,許男又想到新的詐騙手法。

▼詐欺慣犯許男持假合約出租停車位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詐欺慣犯許男被移送偵辦,他持假合約出租停車位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他觀察無人管理的私人停車場,記下地址後,到臉書「新北(台北)私人停車位出租」社團貼文,表示有便宜的停車位出租,每個月3000至3500元;一名江姓男子不察落入他的圈套,交付2萬8000元後租下三重區某停車位,拿了假的遙控器跟悠遊卡,發現根本無法進入,驚覺被騙,氣得報警。

許男食髓知味,又與32歲張姓女子相約承租板橋區信義路上的停車位,就在準備簽約交付7萬2000元時,張女機警,要求許男出示停車場所有權證明,許男料想不到,開始編理由推託,張女覺得有異,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將許男帶回派出所釐清,他自知詐欺罪根本是輕罪,直接坦承犯行,也查出江男也是受害人及便利商店員工,訊後依偽造文書、詐欺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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