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宮鬥意外曝月薪!她遭記9大過解雇怒告...出庭落淚:被抹黑

▲▼ TVBS新聞部資深長官與法務  。(圖/記者黃宥寧攝)

▲北市某電視台驚爆3名女主播集體霸凌另名女主播,宛如上演一齣「新聞部宮鬥劇」。 (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某電視台今年5月驚傳3名女主播聯合霸凌1名女主播,3名「加害」主播遭公司懲處後,當中張姓女主播因缺勤長達數月,被公司記9支大過解雇,她不服提民事訴訟,要求回復播報組主播職位等,也意外曝光主播薪水。今(5日)士院開庭,張女與委任律師親自出庭,庭後忍不住委屈不禁潸然淚下。

現年48歲張姓女主播,今出庭化淡妝身穿白上衣搭半身裙,搭配莫卡辛平底鞋,與在主播台上亮麗模樣判若兩人,開庭前她坐在庭外,表情嚴肅與律師低頭交頭接耳討論,面對媒體想進一步訪問,律師出面代答:「全案進入訴訟不便多回應」,電視台則由1名法務及范姓長官到庭旁聽。

法院依職權選任報社前工會理事長徐國淦及有勞資專長李貞儀律師,2人作為參與審判諮詢專家,為讓言詞辯論程序更快進入狀況,法官也就雙方爭執與不爭執事項作整理。

張女委任律師指出,張從2005年9月進入該電視台,擔任生活文字記者,後擔任專任新聞主播,月薪為6萬6125元(主播津貼10000元、伙食津貼1800元) 。

▲TVBS先前傳出主播內鬥風波。(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電視台傳出3名女主播霸凌1名女主播,張姓女主播不滿遭記過解雇提起訴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今年2月24日張女收到「職務行為改善通知」,5月3日接到人事調動,從主播轉為資深文字記者,5月24日聲請勞資爭議,6月、7月共做3次調解均未達成共識,8月17日張女就「職務不法侵害事由」提出申訴,9月13日遭公司懲處9大過解雇,而未簽下「職場行為改善通知書」是因沒有「做」(指霸凌)因此拒簽名,但公司卻認她拒絕配合,因此予以解雇。

同時也表示,張女從5月1日至同月17日請特休,公司卻以「曠職」記大過,隨後共計9大過解雇,其律師認,張女5月1日至9月13日均有到班打卡,沒想到本來是想反應被調職卻慘遭解雇,因此請求回復新聞部編播中心播報組主播職務、應給付9月停職前薪水37471元,且從10月起應給付66125元薪水至回復原職位止,並應提撥2193元到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按月提繳4008元至退休金個人專戶。

電視台辯護律師表示,公司給張女2個月改善,並會既往不咎,但9次機會張女未做改善,故依優於勞基法條件給予解雇,解雇也是為了保護被霸凌的受害主播;張女委任律師代為表示意見說,基於當事人,希望「以和為貴」並指出這一切是誤會,才會延伸出不願簽署「職務行為改善通知」,同時更建議被告方是否要去思考後續,別造成雙方無可挽回地步。

法官語重心長給予建議說,調解對雙方較好,畢竟這一類事件,是大眾會去喜歡看的內容,訴訟到底,必會經過調查證據程序,屆時是否霸凌也會攤在陽光底下,更會傳相關主播及證人出庭,判決內容也會隨之公布,也會影響到電視台形象,因此望雙方退庭再討論是否有調解意願。

參與審判諮詢專家李貞儀指出,資方未提到調動不法侵害,是否跟職場霸凌無關,就電視台懲處看起來是想維護張女,並沒將此事對外揭露,至於「調動合法與否」雙方要考量程序上問題,調職位也該在雙方可接受範圍去談。

法官最後則再次勸雙方調解,全案諭知候核辦。張女庭後面容疲憊聲淚俱下向記者表示「我是被抹黑曲解,是不可承受之重」,同時對等待的記者微鞠躬表示謝意。

據了解,這齣女主播宮鬥戲碼,游姓女主播認錯因此繼續播報,受害主播也維持播同時段,黃姓女主播則被調到財經台,若張女與電視台調解再破局,未來宮鬥女主角們恐會現身法院還原當時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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