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被抓惱羞砍妻! 「留小孩活口」惡夫:讓他們心理變態

▲▼夫妻吵架,吵架,離婚,滑手機。(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台南一對夫妻關係惡劣、互打官司。(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人夫阿漢(化名)和妻子小芳(化名)長期分居,2人關係惡劣,阿漢告小芳侵占,小芳也告阿漢家暴、誣告、侵害配偶權。阿漢被抓到偷吃後,不僅惱羞拿刀刺傷小芳,還嗆她說要在2個小孩面前行兇,但會留小孩活口,讓他們變成「放在這社會慢慢長大的心理變態」。阿漢於今年再打官司要求離婚,不過一、二審法官都認為,2人婚姻雖維持不下去,但因婚姻破裂阿漢責任較大,無權提出離婚,判他敗訴。

阿漢表示,他和小芳婚後經常爭執,至今已分居9年,2人早就沒感情,小芳還屢次騷擾他的家人和朋友,且對他提出多起訴訟,婚姻已維持不下去,要求離婚,並要求將2個未成年孩子的扶養權利和義務,都判給妻子。

小芳則指控,2018年2月她發現阿漢外遇,阿漢竟惱羞用刀砍傷她,且為了和小三在一起,隨後提出離婚訴訟,已經敗訴過1次,這次阿漢再提離婚,她仍希望維護婚姻,不想離婚。

法官審視雙方打官司的歷史,小芳曾以家暴、誣告對阿漢提出告訴,阿漢皆被法院確認犯行並判刑,小芳也申請過保護令,並以侵害配偶權為由,提告獲賠20萬元。另阿漢於2018年曾提出離婚訴訟敗訴,被法院認定他傳訊恐嚇小芳說「你吠完了沒?」、「再亂來,我保證讓你跟孩子上頭條!不要逼我做變態的事」、「我的人生算是毀了一半,如果你要再執迷不悟,我會讓兩個孩子眼睜睜看我一個個砍殺,留他們活口,放在這社會慢慢長大的心理變態」,顯然阿漢應為婚姻破裂負較大責任。

法官指出,阿漢於2018年3月就沒給子女扶養費,小芳在追討扶養費時,雖有過激、欠妥當的言論,但尚難被認為恐嚇。考量夫妻倆在上次的離婚官司後,仍持續分居,關係裂痕不斷惡性循環,婚姻已難以維持,但因阿漢對婚姻破裂的可責程度高於小芳,並無離婚請求權,二審仍判阿漢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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