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3地雷!手機、口罩都入榜 違反最高罰500萬、刑法究辦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明天(26日)就是九合一大選投票日,民眾除了要記得攜帶投票通知單、身分證、印章之外,還要注意有3件事情不能做,否則踩了地雷最重恐面臨500萬元以下罰鍰。

九合一選舉注意事項。(圖/中選會)

▲投票日當天禁止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圖/中選會,下同。)

1、投票日當天禁止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包含發傳單、戴有候選人標示的口罩。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當天若在投票所內或附近有競選或助選行為,例如拉票、散發傳單、傳送簡訊、重新張貼、懸掛或豎立標語、旗幟、使用宣傳車輛或擴音器、穿著候選人競選背心於投票所附近徘迴、戴印有候選人相關資訊的口罩等等,都構成所謂的「競選或助選活動」。

九合一選舉注意事項。(圖/中選會)

▲口罩上也不可以出現候選人的相關資訊。

中選會表示,違反者應由主任監察員通知監察小組委員,並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5項規定,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而經制止不聽者,可按次連續處罰。

九合一選舉注意事項。(圖/中選會)

▲不可以把手機帶進投票所。

2、禁止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

中選會提醒,若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可能會被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面臨3萬元以下罰金,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3、投票所30公尺內外禁止錄影或干擾投票等行為。

中選會表示,過去檢警司法機關就曾多次向國人公告,投票所30公尺內外不得錄影監控他人的投票行為,也不可以在一旁叫囂、辱罵或恐嚇,製造混亂,違反者將按情節輕重,依《刑法》第142條或第147條究辦。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票及憲法修正案複決公投票顏色。(圖/中選會提供)

▼▲選舉票的顏色各有不同。

九合一選舉注意事項。(圖/中選會)

此外,今年的九合一大選除了要選出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還有修憲複決公投,到時每個人會領到3至5張不同顏色的選舉票,以及1張修憲複決公投票。

這次的九合一大選全台共有1萬7649處投票所,投票時間為上午8點至下午4點,年滿20歲、未受監護宣告,且在該選舉區設籍並連續居住4個月以上者,就可以參加投票。不過,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11月21日至26日被通報確診的民眾不能外出投票,否則可能會面臨20萬元至200萬元的罰款。

▼投票時要記得攜帶投票通知單、身分證、印章。下圖為投票流程。

九合一選舉注意事項。(圖/中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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