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人權律師為選舉「黑」鍾東錦 資深社會記者揭「黑牢」真相

▲▼鍾東錦接受專訪表示,雖然沒有政黨提名,苗栗鄉親的相挺是他最大的優勢。(圖/鍾東錦競選團隊提供)

▲鍾東錦。(圖/鍾東錦競選團隊提供)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與時力苗栗縣長參選人宋國鼎日前召開記者會指出,無黨籍參選人鍾東錦曾涉及傷害致死案件,對此,資深媒體人林朝鑫6日在臉書上表示,看到宋國鼎開記者會,將鍾東錦在36年前「服刑」的陳年舊案當做選舉的議題進行攻擊,實在覺得有失公允與不妥。

林朝鑫指出,他跑社會新聞剛好就在民國75年間開始,那個時候仍是戒嚴的年代,刑求逼供黑案經常發生,「王迎先遭刑求自殺案」就是他跑的第一條新聞,所以他對黑案的社會新聞很敏感,像蘇建和三人的冤獄案也是,蘇案發生在1991年的3月間,直到2012年定讞無罪才終於還蘇建和三人清白,他對人權律師非常佩服,也因此結識了不少人權律師成了好友。

林朝鑫表示,但近日看到宋國鼎和邱顯智,他們爲了選舉竟將鍾東錦於36年前所犯並已服刑的舊案,當做攻擊議題重提,就覺得有欠公允,無法苟同。

▲▼             。(圖/林朝鑫提供)

▲林朝鑫公布當時判決書。(圖/林朝鑫提供)

判決文上指出,上訴人鍾朝平(後改名鍾東錦)與其他六人,於民國76年在台北市錦州街與人起衝突,其中一人被毆不治。原本鍾朝平被判刑七年多,後上訴改判三年六個月(最後其實服刑一年多);第二頁寫著「上訴人(鍾朝平)辯稱:當時已先離開,案發時不在場」,幾個當事人在第二次筆錄中也向警方供稱「沒看到上訴人(鍾朝平)動手」。

林朝鑫認為,依上所述,顯見罪証不足,若以現在的法律訴訟之嚴謹,(鍾朝平)很可能無罪開釋,又或若處予緩刑。但是那個時代是戒嚴時期,刑求或誣告多的是,當年警方將這群來自苗栗鄉下的年輕人直接抓去關,不相信真的有人不在現場這樣的證詞,將鍾直接判刑入獄。

林朝鑫說,鍾東錦坐過牢是事實,但他近日説的一段話,卻令他相當有感。鍾東錦最近在苗栗縣舉辦的「各省同鄉會相挺大會」上對這段「冤獄」表示感恩,他說如果沒有這「一年多的歷練」,他至今可能只是南庄的一個平凡人,不會有機會出來為民服務。

林朝鑫認為,事實上,今年鍾東錦在5月16日記者會上,就已經把自己的過去向所有鄉親全盤托出,所謂「提出證據就退選」,是針對國民黨秘書長黃健庭污衊的罪名。

林朝鑫PO文最後強調,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個人都有機會重生再造,聖經裡說,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鍾東錦早已是新造的人,林朝鑫建議其他有心爲民服務的候選人們,多想想怎麼為苗栗縣民謀福利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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