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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改裝噪音擾人 潮州聯合稽查告發5件違規

▲潮州警方聯合監理站、環保局強化稽查改裝、噪音車輛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潮州警方聯合監理站、環保局強化稽查改裝、噪音車輛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潮州警分局連續於10月3、4日會同監理站、環保局於轄區易肇事路段進行聯合交通稽查,針對未經審驗合格之改裝車輛、變更原廠設備、無照駕駛、酒後駕車等違規行為進行告發取締,共攔查38輛,舉發3件變更原有設備及2件無照駕駛,警方將持續聯合相關單位加強取締,讓民眾享有寧靜的夜晚。

▲潮州警方聯合監理站、環保局強化稽查改裝、噪音車輛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潮州警方聯合監理站、環保局強化稽查改裝、噪音車輛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汽、機車疑似改裝後所產生噪音影響民眾生活;潮州警分局表示,改裝車輛須符合現行法規並經權責機關審驗合格,否則即屬違規改裝車輛,警方為遏止違規改裝車輛,將不定期與監理站、環保局聯手出擊,執行「防制危險駕車聯合稽查」勤務,於轄區部分路段進行攔查取締,取締項目包含改裝大燈、排氣管、無照駕駛及酒後駕車等。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不當改裝車身、引擎及電系設備等重要設備,可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檢驗,一年內再次違規者更會被吊扣牌照。另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除受到周遭民眾反彈外,更會令自己的荷包大失血,依現行法規規定,違反「噪音管制法」最高處3600元罰鍰,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款。

潮州警分局長簡彥匡呼籲民眾切勿為吸引其他用路人注意,任意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除能確保車輛符合安全規範外,可避免製造噪音而影響他人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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